时间:2022-11-29 10:52:33来源:法律常识
接上篇,上篇讲到员工炒老板,这篇继续,来,上问答!
1、问:《劳动合同法》38条,我能看明白,但是具体咋用?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答:若只是走人那没什么可看的,要结合《劳动合同法》46条用,毕竟这涉及到白花花的银子嘛。请看: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单位中招38条中的任意一条或几条,那么,你需要给单位一份《通知》即可,无需提前30天。注意,要注明本人辞职的原因是由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中的情形,这份《通知》你亲自递给单位人事也不是不行,就是担心日后单位狡辩没有收到,所以保险起见,邮寄(邮政EMS)是最好的选择。快递单内容栏注明是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最后保留好单据以及快递签收的凭证。
2、问:接上问,那我能拿到多少经济补偿金?
答:根据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要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要分情况,大于等于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小于六个月,按半个月工资算。举个例子,你在这个单位一共工作了3年4个月,那么您能拿到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3、问:我每个月拿的工资都不一样,是按最高的月工资算吗?要是那样就太好了!
答:做梦可以,实操不行。正解是从你不干的那天,往前推12个月。12个月工资相加,再除以12,算出平均值,按照平均值来算。
4、问:单位降工资算不算“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答:还是那句话,事出必有因。
单位降工资的原因是什么?无故降薪当然算。
但是如果是工资和单位经济效益挂钩的情况,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效益不好导致降薪就不算。但是降也有个底线,不能低过你工作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你请假,单位降薪,地球人都知道这种不算。
你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扣工资,这种也不算。
劳动合同中你们约定的合法的降薪的情形出现,也不算。
你所在地区发洪水、大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单位未及时发工资,宇宙人都知道答案,这里不讲了。
总结:你想判定单位“未及时”“未足额”要结合单位是不是存在“恶意”。
5、问:单位给我发的基本工资是按时的,但是,加班工资迟迟不给我发,这种情况怎么说?
答:请仔细看38条第2款,这里有两个关键词“及时”“足额”。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你的问题包含了这两个关键词,“迟迟”属于不及时,“不发”属于不足额。那么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吗?答案是肯定的。关于加班,我会再出一篇文章与大家交流。
我是高律师,如果我的文章对你有帮助,请点赞、留言、关注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