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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29 11:54:11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河南广电-映象网

大象新闻记者 张嘉忆

近日,“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库尔勒香梨”因商标维权引起全网热议,许多被起诉的商户称,他们因名称带有“逍遥镇”、“潼关”、“库尔勒”地名被告商标侵权。

那么地域能作为商标注册吗?协会的做法是合法维权吗?像兰州拉面、北京烤鸭、德州扒鸡,这种带有地标性的小吃被注册商标后,是否都会出现类似的维权事件?

干货!一文说清“胡辣汤肉夹馍”商标侵权所有疑问

对此,大象新闻记者联系律师对网友提出的热点问题作出解答↓↓↓

问题1:“潼关”、“逍遥镇”、“库尔勒”这些地理标志能注册商标吗?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商业刑事部主任秦明律师回答:“潼关”“逍遥镇”“库尔勒”地名注册商标没有问题。

但是国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比如“兰州拉面”、“新疆羊肉串”和“北京烤鸭”是不能注册成商标的,“法国香水”或者“澳洲奶粉”也是不可以注册成商标。

问题2:人人都能把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吗?比如“襄县焖面”“客家米粉”等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地理标志不是人人都能注册商标,对申请主体有着严格的限制。简单来说,只有民间团体组织才能申请,个人以及公司是不能将地名申请注册成商标。

问题3:“人”“协会”“羊肉串”等名词都可以被注册成商标吗?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这些不可以单独注册为商标。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商品的显著特征,且便于识别,比如“人”、“猫”、“狗”、“协会”、“公司”这类名词是不允许的;

比如“烩面”、“羊肉串”、“茶”、“冰淇凌”等通用名称,只能作为商标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问题4:如果是在“潼关县”“逍遥镇”区域以外售卖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是侵权吗?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民间美食民间共有,对于本身已经在民间广为流传并使用的商品,即便潼关肉夹馍协会将潼关肉夹馍申请商标,但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或者售卖,且并不是注册商标后,他人就一律无权使用。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问题5:商户们面临此类问题后该怎么办?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商业刑事部主任秦明律师:收到法院的文书并不意味着已经侵权,商家应及时询问律师并补充证据。

比如提供,能够证明其经营的胡辣汤或肉夹馍的主要原料或者制作技艺是来自地理商标所在区域,可以主张构成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

问题6:民间团体,协会这类组织向商家收取加盟费和入会费是合法维权吗?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协会注册“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的集体商标虽然合法,但是“潼关”“逍遥镇”作为一个地名,商标权人都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更无权对“潼关”“逍遥镇”进行授权化管理收取他人任何费用。

问题7:为什么会出现“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的事情,以后这种类似的事件还会频频出现吗?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潼关肉夹馍协会和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事件的出现,无论是希望统一管理、做大做强,还是抱有其他目的,目前来看,对于整个行业品牌并没有起到保护作用,反而是起到了反作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如果不强化对地方美食品牌建设与管理的引导,那么此类事件还会再度出现。

责编:彭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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