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2:04:49来源:法律常识
2017年春节,对于家住汤阴县付道镇的陈老汉来说,本应是他们全家最幸福的欢聚时刻,结果却过得冷冷清清。就在那年,陈老汉的儿子陈冰涛结婚,这本来是一桩喜事,但就在新婚之夜,陈冰涛却用锤子杀死了自己的新婚妻子。
陈老汉是个憨厚老实的庄稼汉,他所在的村庄地处豫北平原。儿子陈冰涛相貌堂堂,但由于家里条件困难,“没房没车,条件不硬气”,相了多次亲最终都无果。
为了儿子的婚事,陈老汉在亲友的帮助下,给儿子在汤阴县城买了一套房,首付16万元,贷款近20万元。
有房之后,在给一名乡村媒人充话费、送烟及请吃饭后,李晓晓被介绍给了陈冰涛。
“当时女方家里提出的彩礼是11万元,确实太高了些,但是考虑到孩子年龄确实不小了,万一一直娶不上咋办?我们也只能认了。”陈冰涛的亲属说,在初次见面后的一周里,他们四处筹借到了11万元。
随后,当着媒人的面,陈冰涛家人给了女方1万元现金,其余的10万元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打进女方的银行卡内。就这样,婚事算是定了下来。之后,就是两家走动、发红包、买礼品、置办衣服化妆品等,连同办婚礼喜宴等,短短两三个月时间,陈家一共花去了18万元。
为给儿子娶亲,陈老汉不仅耗尽家财,还背上了数十万元债务。可谁会想到,在洞房花烛之夜,一场激烈的争吵后,新郎竟然用锤子砸向新娘的头部致其丧命,给两个家庭留下了难以愈合的伤痛。
事后了解到,双方争执的竟是已支付的11万元彩礼。
其实,对不少地区的农村适龄男青年来说,越来越高的彩礼正成为他们沉重的负担。“儿子娶媳妇,爹娘脱层皮”,动辄几十万元的彩礼给本应喜庆的婚事,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
现在,彩礼在整个婚姻支出中占有很大比例。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刘燕舞曾对上世纪70年代以来的彩礼变化进行过梳理:上世纪70年代到上世纪80年代,结婚对大部分农村家庭来说算不上是负担。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婚姻消费开始上涨,数额相当于一个农村劳动力年毛收入的三四倍。也就是说,一个劳动力不吃不喝,需要劳动三四年才能结得起婚。
从2000年开始,婚姻消费可谓飞涨,彩礼数额几乎需要一个劳动力不吃不喝劳作4年至7年才负担得起。如果考虑建房等硬性条件的消费支出,那么意味着一个劳动力需要劳作11年至16年才负担得起。“这还是几年前的推算,如果放到现在,大概得要20年才付得起。”刘燕舞说。
值得注意的是,受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在现代婚姻中,彩礼仍然是所有婚俗环节中无比重要的一环,因此,其存在本身并不需要被非议。
“可是,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彩礼的核心应该在‘礼’,而现在却越来越异化成赤裸裸的‘钱’以及可以折算成‘钱’的具体的物。”刘燕舞说。
根据刘燕舞的调查,2000年以后,彩礼问题逐渐失控,越穷的地方,彩礼的绝对金额与收入水平之间的绝对比越高。各地方还衍生出一些“彩礼法则”。
“例如‘万紫千红一片绿’,‘万紫’也就是一万张5元纸币的总值,‘千红’则是一千张100元纸币的总值。‘万紫千红’是可以确定的,对于老百姓来说,最恼火的是那‘一片绿’,有的地方约定这个‘绿’至少不能少于1张50元人民币,但不少地方对‘片’的理解不同,是一大片还是一小片是‘随意’的。”刘燕舞对记者说,可是,谁敢“随意”?谁家姑娘是可以“随意”的?于是,男方就只好铆足劲让这个“片”更大,“还有诸如‘一动不动’,也就是汽车、房子,这些最后都要折算成具体的钱”。
婚闹致新郎烧伤终生瘫痪
除了天价彩礼,婚俗恶俗化、庸俗化问题也一直备受诟病。
2017年10月,国内一家门户新闻网站对近五年发生在各地的闹婚新闻事件分析后发现,最常出现的闹婚方式为“被绑”,多在其他项目开始前实施,免得新郎、伴郎溜之大吉;其次为“被辱打”“被扮丑”“被游街”等。
在被统计的新闻事件中,“受害者”多数为新郎,其次为伴郎或伴娘,最后是新娘与双方父母。
事实上,许多人都对类似的闹婚行为感到不满。早在2014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就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手机腾讯网对21155人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79.2%的受访者曾经历过“闹洞房”,60.9%的受访者直言并不喜欢“闹洞房”婚俗。
闹婚风气之炽,也令许多年轻人心生畏惧。记者粗略检索发现,“闹伴娘”是网络提问的重点领域。很多人发帖提问:“某某地方结婚闹伴娘吗?闹得严重不严重”“下周要去某地当伴娘,心里好紧张”。有的人举办婚礼临时招聘伴娘,开出的条件之一便是“文明结婚,不闹伴娘”。
北京律师徐莹认为,“闹婚”变“闹剧”,反映出一些地方的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在婚姻自由、恋爱自由的当今社会,闹婚行为不仅无助于婚姻关系,还可能因为闹得太大太过,给新人和双方亲友带来不愉快。尤其是在一些恶性闹婚事件中,闹婚者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陈规陋俗”的范畴,有违法犯罪之嫌。
2017年6月,一段“疑似闹婚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网民和警方关注。随后,西安警方通报称,视频中涉嫌猥亵的两名男子已被警方查获。
“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很多恶俗的闹婚视频借助社交网络大肆传播,给受害人带来二次伤害。”徐莹说。
在刘燕舞看来,不少地方婚礼的恶俗化和庸俗化现象堪忧。
所谓婚俗的恶俗化,是指公然、公开地在婚礼过程中开乱伦禁忌的玩笑。刘燕舞向记者举例说,在调查中,他发现有些地方存在“灰公醋婆”游戏,就是让公公迎接或背着儿媳,并让公公胸前吊一个胡萝卜和挂一把扒灰的扫把,还挂着写有“今天我值班”的红条幅,而让婆婆胸前挂两瓶醋并写上“今天我吃醋”的红条幅,“这就是一种恶俗”。
所谓婚俗的庸俗化,则是指突破平时的风俗底线,为了取乐,肆意打扮和丑化新人特别是新郎甚至因此而引发血案的现象。
“有些地方让新郎光着身子斜穿女性内衣和内裤,用墨水或油漆涂花身体,打扮成小丑;还有些地方甚至对新郎‘大刑伺候’,五花大绑游街示众等。”刘燕舞说,他们在调查中就曾耳闻过这样的事情,因为用汽油洗油漆而引发燃烧导致新郎大面积烧伤,也耳闻过因为五花大绑抬着扔进水塘而刚好水塘中的木桩顶在新郎脊椎骨上导致其终身瘫痪。
除此之外,刘燕舞向记者介绍说,婚俗的过度市场化现象也令人担忧。
“过度市场化,是指与婚礼举办相关的一系列非理性婚姻消费行为,比如乐队、戏台班子、横幅、拱门、车队等。如果说是适度的市场化,这些项目的消费维持在较少的数量内是可以理解的,但明显超出一定的数量就是非理性的过度市场化。”刘燕舞举例说,例如,拱门搞上十几个从村口沿路隔一段距离就摆一个,车队搞数十辆并且刻意给每辆车上标记从1到10到N的序号,看上去不像是为了喜庆,而更像是为了炫耀而招摇过市。
风俗不是违法行为挡箭牌
民政部近日召开全国婚姻礼俗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一些地方天价彩礼、奢侈浪费大操大办、人情攀比、低俗闹婚、拜金盛行、道德滑坡等问题突出。这些问题不但成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绊脚石,而且影响了群众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养,影响婚姻家庭和谐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怎么解决这些问题?民政部提出推进婚姻礼俗改革,积极倡导移风易俗。
恶俗婚俗成因亟待厘清
对于目前婚俗中出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一直在着手治理。
2016年年底,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十三五”期间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倡导婚事简办,反对包办婚姻、违法早婚、大操大办和借婚姻索取财物。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更是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一方面要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摒除陈规陋习。
在我国,婚丧嫁娶、迎来送往中的人情风俗承载着交流互动、情感沟通等功能。
“哪有这么简单就能改变老风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面对基层治理,这是不少群众的看法。
在刘燕舞看来,天价彩礼、低俗婚闹等婚俗问题之所以长期难以遏制,关键难题在于它是个“软问题”以及社会已经高度分化。“软问题比较难用硬办法解决,因为硬办法很容易‘越界’。比如彩礼问题,不论双方在主观上有多么不情不愿,但客观上来看,双方都是你情我愿的,否则这婚就结不成或不结就行。对于这种情况,恐怕无法简单化处理和对待,更别论硬办法了”。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董磊明则认为,从现实情况来看,婚俗问题改革的背后,要弄清楚天价彩礼的发生机制是什么。这是由一些大的结构性矛盾支撑的,当这些大的结构性矛盾无法改变时,用任何制度、法律都无效。
在董磊明看来,天价彩礼等婚俗问题长期以来难以遏制,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男女比例不均衡,男多女少。从社会阶层来看,女性资源向上游动,女性更愿意嫁给条件更好的人家,而且男性很大程度上很难找到比自己条件好的女方,往往就会出现山区嫁到平原、农村嫁到城市、小城市嫁到大城市的趋势。女性资源本来就少,而且还出现向上游加剧流动的现象。同时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使得城市发展从农村聚集大量资源,包括女性资源。
第二,农村出现经济分化。彩礼表面上是丈母娘决定的直观结果,但背后是整个农村出现的经济分化。彩礼价格实则是较富裕阶层制定出的标准,也就会形成经济中等、中下等的家庭疲于奔命,经济底层的家庭被淘汰的问题。
第三,中国家庭的特性是代际关系紧密,对于大多数父母来说,他们对儿子负“无限”责任,儿子结婚是他们的人生任务,彩礼大部分也都是父母负责,这些彩礼钱都是通过代际接力(三代人)积攒下来的,因此存在“榨取”的空间。中国区域差距大,有些地区父母对儿子负“有限”责任,代际关系没有那么紧密,所以彩礼价格相对较低。
“在这样的结构上,通过改革、法律调节是无法解决的,除非改变上面三个结构,才会有所成效。”董磊明说。
能否通过立法遏制乱象
是否听说过“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对于这样的问题,在记者进行的线下以及线上调查中,总共有98名受访者给出答案,其中只有8.66%的受访者表示听过,绝大多数受访者不知道我国婚姻法有这样的规定。
“这正是大部分民众在彩礼问题上法律意识淡薄的根本所在。”在北京某婚恋机构担任咨询师的赵晓雪对记者说,“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给付彩礼的习俗在当地以‘民间法’的形式存在,被认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因此,尤其是在农村尽管出现了许多实际上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现象,但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但是,如果不从立法层面规定彩礼数额,会使得彩礼数额出现混乱的局面,以至于出现高额彩礼。在一些彩礼纠纷中,有人认为彩礼就是大额财物,那么对于不同经济状况的人就有不同结论。由于没有数额规定,彩礼在给婚姻当事人带来困扰的同时,也助长了社会上攀比、求异的不正之风。”赵晓雪说。
在采访中,也有民众提出,能否对婚俗中的相应问题通过立法进行规制。
对此,刘燕舞认为,法律不宜过分介入其中。因为法律的过分介入不仅是弱化婚姻表达情感因素的问题,而且从法理上说,婚姻消费中的项目涉及婚姻双方的私有财产,有的男方愿意买更好的房子、送更高的彩礼给女方,而且这些用于买房和支付彩礼的钱都是他们的合法私有财产,这种情况如何通过立法去禁止?在一个越来越高度分化的社会里,这可能也是法律在法理上将会遭遇的困境。
对此,曾有地方尝试一个办法,即利用农村基层组织,把办婚礼的流程、彩礼数额等通过村民公约的形式来固定下来,通过农村的红白理事会给予规范。
对此,董磊明的看法是,在很多地方,红白理事会是个虚幻的存在。对于“用庄严神圣的结婚登记颁证仪式代替大操大办的婚礼仪式”这一要求,或许还能起到有效作用。可是,对于彩礼这一私人问题,实际上有一定的市场规律存在,所以红白理事会调节彩礼价格是很难的,而且相关负责人也很难干预、很难操作。
“这种做法要给予肯定。当然,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但至少是一个非常积极的姿态和风向标,可以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落实起来肯定会遇到难题,通过红白理事会的引导而形成村规民约也只能是‘软办法’,对于‘软办法’,效果只能因人而异。”刘燕舞说,国家应该大力地倡导文明的婚姻消费。无论是电视还是报纸抑或各种新媒体,特别是那些相亲节目,这些传播渠道具有公共性和导向性,不能为炫耀性的婚姻消费和恶俗、庸俗的婚俗提供宣传平台。同时,可以探索通过法律规制那些与婚姻消费有关的公司。比如,部分房地产公司打出“你离丈母娘就只有一套房的距离”“有房就可以叫丈母娘,没房你只能喊阿姨”等广告语招摇过市,这些是典型的践踏公序良俗。发力的方向应该在这方面。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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