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5:12:39来源:法律常识
“当天下午,从学校接我回家的同村亲戚告诉我,爸爸出事了!这个噩耗犹如晴天霹雳,让我难以相信......”
据死者成某某的儿子阿峰(化名)介绍,3月30日下午,父亲成某某驾驶货车在略阳县略高路石翁子村大桥北约1公里处清理道路塌方作业。当时车子停放在施工现场,挖掘机正在向货箱装土,由于现场道路不太好走,父亲担心挖掘机装土不平衡,担心发生意外,就下车站在路上叮嘱挖掘机司机。此时工地上另外一辆拉土车突然从成某某的身后倒车,将50岁的父亲当场撞倒致死。“事发之后,父亲的遗体一直安放在县殡仪馆,多方协调处理至今也没有说法。”阿峰说。
事故现场
4月7日,记者联系到死者成某某家所在地,略阳县徐家坪镇政府,该镇组织委员张某证实,死者是临时去该清理土方的工地上工作的,车装满后下车站在路上,被另一辆工作的卡车在没有注意情况下撞倒出现意外。公安初步定性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县上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及时作出批示,由项目负责单位县交通局牵头,徐家坪镇政府配合,包括司法局和信访等单位共同处理好事故后续事宜。目前正在安抚家属,商议善后赔偿事宜。
死者的弟弟告诉记者:“当天哥哥是被工地上拉土的另一个司机叫去的,老板也知道。”
记者随后向负责该项目的略阳县交通局致电,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该事故目前正在多方协调解决中,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略高路石翁子村大桥附近施工现场
针对上述事件,陕西行天律师事务所符宏学律师认为:公路塌方清理现场,司机成某某下车,被另一拉土车辆倒车撞倒身亡,事发地属于施工现场,肇事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应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如果该工程项目施工手续齐全,略阳县交通局该负有一定的监管不力责任,施工方(包工头或施工企业)该承担事故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如果该项目由县交通局组织实施,该局就要负事故主体责任,牵头处理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及相关事宜。
华商报记者 王斌 编辑 姜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