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后对方律师可以找吗,对方要申请强制执行了,找律师还有用吗

时间:2022-11-29 15:16:29来源:法律常识

终本案件,意味着你要和执行局这个部门打交道,这不简单的只是财产线索问题、专业问题、还有沟通问题。这个阶段最核心的是执行法官,但是执行法官因为系统性导向问题,结案率是第一要位,而你要的是执结,这样来看,我们便不难看出貌似和执行法官沟通,比你的专业能力似乎更重要。

为什么有专门的接终本案件的执行律师?他们真的能找到财产线索吗

该图片来源于网络


既然说到线索,那我就简要的说两句。我们都应当知道大部分被执行人并不是没有钱,只是做了转移而已。在疫情没有到来之前,我们对于执行案件第一步要做的是沟通拘留,只要拘留,执行法官打开对方手机支付信息,凡是涉及到小标地案件,拘留大概率能做到执结。

当事人吓唬被执行人固然不好使,但是权利机关(法官)说:你绑定别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消费,已经涉嫌犯罪你知道吗?当然,即便如此,很大一部分被执行人也依然不会在乎。但不论如何,根据我的经验来看,在浙江地区,拒执罪也是相当容易的。只是除了浙江以外的其它地方法院,在这里我就不多说。

只是在这个环节,律师能做到的,是沟通。会谈案,谈案谈出一定艺术高度的律师,我见过很多。但是我很少见到懂得和执行法官沟通的律师,当然有些杠精可能会说,拿钱去沟通咯,分成沟通是不是更好,我觉得你的证儿趁早注销较为稳妥。


说到财产线索,我们不妨谈谈找人、找不动产、动产的问题。一般一起执行案件,我们的起点永远都要依据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流水来做参考,银行账户流水能准确的告诉我们对方的资金大致流向了哪里,在一线城市凡是涉及到被执行人外资银行的资金储备、商业保险,我们均是通过流水的兑手账户分析所得。凡是涉及到物业、水电费,就必然捆绑住宅或者商业地产。以此为依据,便能确认“老赖”的真实面目,然后我们再进一步进行取证。


找人,我们可以依托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联系方式、身份信息然后进行线上全网,线下快递网络进行查控。

举个我们常见的快递的例子:我们是否出现过,某快递到了快递站,但是确未收到取件码的问题,这个问题我们只需要报个电话号码和名字,快递分拣站其实就会非常愿意为我们查询,查询结果你可以凑上去猫一眼地址。(该方法实用性较强)

找车,我说过不下于两遍,但是不适用于律师,但我认为适用于我们的当事人,那就是抖音悬赏的方式。这种方法,我会让我当事人自己去考虑。


说到执行,我更愿意说执行阶段我们可以做得追加、撤销、代位,三个主要诉讼权利,当然如果你要从律师收益来考虑,我觉得执行异议、异议之诉,析产之诉也是可以考虑的。只不过相关案例,我相信大家看了很多,关键是案例当中的证据,律师应当从哪里开始?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此外关于依据是否适用,各个地方法院又是怎么看的?

说到法律依据的适用,我想说一个问题:关于公司作为被执行主体的案件,涉及到股东未实缴注册资本,但出资期限未届满的情形,我们一般情况下会依据《九民会议纪要》第六条之规定,加速到期,以此把股东拉入被执行人序列,但是实践当中却出现多地人民法院并不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这一会议纪要。

那么这个时候,既然是这样,我们又不得不建立一个全国的执行网络,以便于我们能够在第一时间确认执行方案的可行性。


关于撤销权的问题,我相信诉讼律师做的更多的是合同的撤销,但是对于执行案件的撤销这块,我建议大家应该多做研究。凡是涉及到被执行人在诉前、诉中转移房产的案件,最关键的证据其实是交易流水问题,无交易流水、或者说流水存在明显回流的情形,撤销权之诉大部分法院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支持。

最后,强制执行法即将问世,我再次呼吁各位道友积极参与到执行工作当中来。一起案件的完美交付,意味着一个家庭、一家企业能够宽心。当代中国律师应该要在这个关键点上多用力,多积累,创造更大的价值。对于旁观者,我的看法一直不变,我认为你没有发言权。如果你认为这个行业卷得厉害,执行这样一个细分领域,或许刚好能够成就你。


以上是我的个人说法,各位网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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