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7:52:08来源:法律常识
如果你一审败诉了,可以上诉到二审,二审再败诉了,可以申请再审,再审仍然败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目前基本上大部分案件都经历了上诉的二审程序。
执业这些年来,我也做了不少的二审、再审和一些抗诉的案件,在这里,有几点建议跟想上诉、申请再审和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沟通一下。你二审、再审、抗诉会委托新的律师还是委托原来的律师呢?
我个人的建议:更换新律师!
有的人会说,肯定委托原来的律师,他对案情比较了解,对证据比较清楚,对一审的开庭情况和案件的争议点更能轻车熟路,这样在二审和以后的再审或者抗诉程序中就会非常方便。
确实,这是一审律师的优势,但我建议还是重新委托律师参与以后的程序,我们以二审为例,原因如下:
在案件的一审中,当事人、律师和法官都属于当局者,对双方的事实、证据和法律关系以及法律适用基本已经有了自己的思路和方案,而且基本上诉讼策略一旦确定就没有再变更的可能性。而这一个策略是否真的适合案件呢?也许有些地方没有经过第三方的讨论或论证,其中的错误或不妥并不能及时地发现。
而在二审时寻找新的律师,就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去发现一审时当事人、法官和律师思维的局限和不足,从第三方独立的视角去审视案件,可能就会有搞出新的思路,可能会突破一审时所认定的思路和方案,带来新的希望。
我做过的一些二审或再审的案子,都是发现了之前程序中没有发现或忽略的一些细节事实和证据。比如一个民间借贷的案件,被告一审败诉后由原来的律师一直进行二审、再审均被驳回,申请抗诉的时候委托了我。接手案件后,仔细核对证据和事实认定,一般的民间借贷案件最容易出现争议的主要集中在借款的事实和金额的确定上。而这个案件中,之前的律师一直将精力放在了借款是否真实发生的调查上,我接手后,因为是在抗诉阶段,最重要的是能够启动抗诉的程序,所以就必须要找案件中存在的“硬伤”,也就是在审判时不能出错的事实上。
庆幸的是该案件的硬伤非常明显而且不止一处,其中一个就是利息计算的问题,因为双方在发生借款时并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法律规定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以起诉之日开始,但一审判决的利息起算时间却是借款发生之时,这样算下来当事人要多支出将近100万的利息,而二审和再审均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这就是案件的其中一个硬伤,也就是这个错误是必须要纠正的,不是可左可右的,只要有这一点就可以启动相关的诉讼程序。
最后经检察院抗诉,高院因案件中还有其他一些事实没有查清而裁定撤销了之前的全部裁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很多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都有一个问题,自己所确定的诉讼方案和策略一般都会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不会轻易地进行改变,即便是前后观点相互矛盾非常大的时候,即便是发现之前的方案或诉讼策略有部分失误的时候,主动去调整诉讼方案和策略的可能性也会比较小。因为诉讼程序的原因,即便是想调整方案和思路可能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如果在二审时主动变更思路或方案,则有可能与一审时自己的观点和法律依据产生不和谐甚至冲突,而自己否定自己在一审时的观点、陈述对律师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首先是法律上不允许,其次,这不是明摆着自己打脸吗?
而如果更换新的代理律师,虽然也要遵守“禁止反言”的规则,但相对而言自由度还是比较大的,至少不用担心脸面过不去!会尽可能地从新的方案去说理和适用法律,只要不是与之前的陈述矛盾得太过分。至少能让二审的法官从另一个角度对案件可能产生新的思考。
在我国,二审的改判率是非常低的,其中原因有很多。基于这种现实,二审法官基本上会按照一审时法官的思路去查明和审理,而更换新的代理律师,则必定会引入新的观点和法律适用问题给二审法官,让二审法官不得不从其他角度去认识这个案件,从而给自己争取更多的机会。
所以说,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建议更换新的律师试试!多个律师多条路啊!
同样的,再审和抗诉案件也是一样的道理!
你们认为我说的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