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找买卖合同律师哪家好,买卖合同纠纷实务处理经验十二大招 下

时间:2022-11-29 18:28:15来源:法律常识

买卖合同纠纷实务处理经验十二大招 下

第一招至第七招:买卖合同纠纷实务处理经验十二大招 上

第八招 互负债务可抵销

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抵销权既可以通知的方式行使,也可以提出抗辩或提起反诉的方式行使。

双方互负债务的数额,是截止抵销条件成就之时各自负有的包括主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在内的全部债务数额。

行使抵销权一方享有的债权不足以抵销全部债权数额,当事人对抵销权又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根据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主债务的顺序进行抵销。

第九招 先履行抗辩权符合条件可限制

1.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发生对抗,如不安抗辩权成立,则后履行方不能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亦不能以此对抗先履行一方主张不安抗辩权。

2. 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给付义务,而只是单纯违反从给付义务或附随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第十招 逾期付款没有约定也能主张逾期损失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仍可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第十一招 合同约定解除后有变化

目前司法实践受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影响,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守约方以此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是否显著轻微,是否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应否解除。违约方的违约程度轻微,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法院一般不支持守约方解除合同。

这一新规让约定解除的条件与法定解除的条件非常接近,而法定解除的条件其实是不需要约定的。在此提醒朋友们,如果你认为已经达到约定的条件就应该解除,可能要失望了。常见的情形如:租客迟延支付租金,即使延迟的天数达到了约定的标准,起诉后对方只要能及时补交,法院一般就不会判决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二招 定金金额有上限

定金合同的成立是以定金是否实际交付作为判断标准的,若未交付,则定金合同不成立。另外,定金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定金退回,双方均不需要承担责任。

(完)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文/上海杜继业律师团队(咨询或交流,请点击右上角“关注”后,直接通过头条“私信”联系)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刑事案件 补助费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 客户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