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21:27:03来源:法律常识
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昆山在乡村治理方面也始终走在前列,他们坚持以自治激发民主活力,以法治推进现代治理,以德治涤荡文明乡风,用 “三治融合”点燃乡村振兴引擎。他们的经验做法值得借鉴。
通讯员 周文琦 尚晓珍 记者 姜军
村子里的路灯坏了,路要拓宽,绿化要改善……在昆山市千灯镇大潭村,不管什么问题,村民们只要向由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代表决策团”上交“提案”,都会在充分的“说、商、办、评”中得到圆满解决。这个“代表决策团”还立足村情,设立老中青、妇女、种养殖、弱势群体等代表组,主动收集各类别村民关心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并由村(社区)法律顾问、村司法行政工作站法律工作人员从法律层面进行指导,真正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解决了“干部干、群众看”的问题,激发出基层治理的强大内生动力。
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潭村是昆山市积极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实践探索的一个生动缩影。近年来,昆山市坚持以自治激发民主活力,以法治推进现代治理,以德治涤荡文明乡风,点燃乡村振兴引擎,为推动农村安定有序、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治:群众议事自拿决策,社会组织“拾柴添火”
你一言,我一语,只要有想法,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发言,直到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地举手赞同为止。在周市镇永共村“百姓议事庭”,这一幕已经成为常态。受邀的老党员、老军人、村民代表等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争相为美丽家园献计献策。该自治模式曾荣获苏州市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创新案例奖,并逐渐在周市镇和其他地区推广。
同样作为民主自治的典范,昆山首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市北村将“村规民约”的修订和完善作为新形势下提升依法治村水平的重要抓手,着力在规范制定程序、优化内容条款、做实执行监督上下功夫,有效提升村民自治能力。2015年,市北村村规民约在司法所、民政办、法律顾问、村委干部、老党员及村民代表等多方力量10余次的意见征集与协商探讨下修订完成,成为村民日常行为的行动指南和生活范式。2018年12月,市北村村规民约入选民政部征集的优秀村规民约,成为全国乡规民约优秀范例。
探索社会治理自治途径,实现村民自治目标,社会组织成为新生外援力量。近年来,昆山市积极孵化培育各类司法行政类社会组织,各社会组织坚持品牌化、特色化发展理念,着力打造精品服务项目,有效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各项职能。昆山市乐融融法律服务中心开创家事纠纷公众评判庭模式,为广大群众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开拓新渠道;昆山市铭坤司法事务所聘请专业律师担任专职调解员,年均成功调解医患纠纷150余件,调处劳资纠纷200余件。昆山市启元公益服务中心与各区镇司法所合作对接,提供社区服刑人员心理测试和个案帮扶,以及安置帮教专业志愿服务,有效弥补农村工作人员紧缺、专业性欠缺等方面,为基层自治烧旺了“炉火”,开创了基层自治新局面。
法治:村村有顾问,事事依法行
今年3月,一场物业纠纷预防与调处专题法治讲座在昆山高新区南星渎办事处举行。面对着台下坐满的社区调解员及各物业公司项目经理、保安队长,社区法律顾问围绕车辆划伤、车位归属及物业费缴纳等热点问题侃侃而谈,一番深入浅出的讲解让不少人疑惑顿消。
高新区司法所在南星渎办事处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实行法律顾问固定日坐班制与不定期预约制相结合的服务模式,进驻一年来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32人次、提供法律建议16件、参与纠纷调处15次。依托司法行政工作站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南星渎办事处组建“律师帮帮团”,对各村户上门走访,进行法律体检,提供精准一对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服务,并定期召开法律宣讲与讲座,针对农村近阶段高发的财产分割、老年人赡养、宅基地分配等矛盾纠纷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昆山市要求各级党委(党组)100%配备专职法律顾问,建立了“村村有顾问、事事依法行”的长效机制。昆山市司法局发动法律顾问参与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全程参与、见证、监督选举工作,协助村(社区)编写制定自治组织章程,并引导法律顾问参与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以专业视角为村(社区)和群众提供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较好保障群众权益的专业法律建议,大幅提高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昆山市还先后在全市范围内搭建290个三级法律顾问微信联络群,明确村(居)法律顾问在微信群中的功能定位,要求对村两委和群众提出的各类涉法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和协助,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基层群众“零距离”对接,让法律顾问真正成为村(社区)的社情民意“收集员”、矛盾化解“调解员”、法律法规“宣传员”、村居发展“参谋员”、法律援助“引导员”。
推动乡村振兴,离不开党建引领。早在两年前,昆山市就制定出台《昆山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以此为纲领,多措并举,着力推进农村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凝心聚力作用。昆山市司法局将农村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并依托市委党校、知名高校等教育培训主阵地,将法治课程纳入领导干部菜单式选学、党员专题轮训等,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法治素养。
德治:融入先贤传统文化,多方涵养公序良俗
走进千灯古镇,踏入顾炎武故居,顾炎武起居生活区、顾炎武祠堂一一呈现在游人面前,完整地展现了这位明清思想家的家国情怀。千灯镇大谭村充分吸收先贤道德养分,发动法律顾问、乡贤等组建“道德评判团”,开展以“德法涵养文明 共建美丽乡村”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顾炎武等昆山先贤故事,以及村内好人好事、尽善尽孝、互帮互助、家庭纠纷矛盾调解等案例编排成小品、戏曲进行演绎。大谭村还每月召开“学模范、树新风、促和谐”文明宣传座谈会,引导村民传承善良、文明、诚信、勤俭的家风,针对农村青少年,利用道德讲坛、感恩学堂图文结合方式宣讲传统德育故事,从小培育优良道德品质。
崇德向善,明德惟馨。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的力量也是无穷的。昆山市深入挖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积极挖掘昆山先贤法治思想,将“责文化”“和文化”“廉文化”融入“尚法昆山”建设,实现法治文化和传统文化的相互融合,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在干事创业、社会治理中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推动基层治理行稳致远。
昆山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汲取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治国思想,挖掘朱柏庐治家思想,在乡村建设中广泛弘扬家庭和睦、宽以待人的公序良俗,开展“五好家庭”“文明人家”评选,在道德领域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让道德之花在乡村土地上越开越艳。市司法局还积极推动法治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互补,组织开展“德法同行启未来”主题教育活动,设立“明镜公堂”法治主题教室,以法治主题班会、手抄报、法治书法比赛、诵读《朱子家训》等方式,推进德法同步进校园,培养中小学生的公民意识和家规家训意识,不断丰富“尚法昆山”的道德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