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0:05:21来源:法律常识
为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两高三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国家安全厅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确保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湛江市坡头区法律援助处拟招募60名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参加坡头区法援处驻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工作站值班工作并承办该区法援处指派的法律援助事项,进一步推进坡头区法律援助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和纪律意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法律援助公益事业;
(三)在湛江市区注册并执业的社会律师;
(四)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五)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善于处理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具有丰富的刑事民事诉讼案件工作经验;
(六)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中均被评为称职等次。
二、工作职责
(一)接受指派到湛江市坡头区法援处驻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工作站,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二)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法律帮助;
(三)接受指派,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
(四)承办湛江市坡头区法援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志愿律师值班安排、值班补贴和办案补贴标准
(一)值班安排
由湛江市坡头区法援处根据各值班点的工作情况,采取轮班制,实行统一排班,值班时间为行政班工作时间。
(二)值班补贴和办案补贴标准
根据《湛江市司法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湛江市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法〉的通知》(湛司〔2019〕47号)规定的补贴标准发放值班补贴和办案补贴。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2019年湛江市坡头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2019年4月 26日至2019年5月10日,先到先报,额满为止;
(三)报名方式:自愿报名,《报名表》于2019年5月10日前提交到区法援处(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51号区教育局一楼区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同时发送报名表原件扫描件至区法援处邮箱:zjptfayuan@126.com,并注明为志愿律师报名材料。
联系人:李明惠,联系电话/传真:0759—3954238。
附件:《2019年湛江市坡头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报名表》
复制连接下载报名表:https://pan.wps.cn/l/smvrq64?f=101
来源 湛江市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