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3:36:25来源:法律常识
核心提示:近来,一个面向网贷和信用卡逾期的行业悄然兴起,一些个人和机构专门代理此类业务,替网贷和信用卡逾期者协商还款,业内称之“反催收”。这一现象由于乱象频出,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
网络上的“反催收”平台。 记者 李晓磊 / 摄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庄德通 报道
“信用卡逾期不用担心,我们能帮你和银行协商,分期还款还能免罚息,但得先交10%手续费。”近段时间,一个面向网贷和信用卡逾期的行业悄然兴起,一些个人和机构甚至专门代理此类业务,替逾期者协商还款。业内称之“反催收”。
这一现象也受到了监管部门注意,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银保监局)近日发布风险提示称,有“维权人士”通过微信群、QQ群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怂恿消费者向监管部门、银行投诉,谎称具备“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的资格,代理消费者“处置”与银行的信用卡债务。
事实上,由于恶意投诉等乱象频出,这一行业的合法性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年轻的“老赖”
“反催收”兴起,与债务催收行业飞速发展不无关系。
面对“爆通讯录”、伪造法院传票、恐吓等暴力催收手段,许多网贷和信用卡逾期者在QQ、微信群、百度贴吧等平台聚集起来,相互传授“反催收”经验。
曾有媒体调查发现,搜索“反催收”,会有数百个相关群,其中几十个达到人数上限。粗略估算,仅QQ群至少聚集了几十万网贷和信用卡逾期者大军。
有人摸出“催收”的规律和门道后,“反暴力催收”渐渐变质。
记者加入多个群聊后看到,除日常交流逾期情况,还有些群聊专门“撸口子”。这是借贷行业一种不合规行为,指的是有人利用银行信用卡、网贷平台等能借钱的地方进行借贷,并且拒不还款,故意做“老赖”。
如果发现哪个平台可快速下款,有人会快速将“口子”分享,让成员一起下贷。而群成员“90后”占一半左右,甚至还有“00后”。目前,这些网络群体已进入到社交平台的监管视野中。
近日,记者再次暗访“反催收”时发现,社交软件上与“反催收”相关的贴吧和群聊几乎消失了。但并非真的绝迹,只要以“逾期”“征信修复”“口子”等关键词搜索时,仍能找到大量类似群聊。
哭笑不得的是,因网贷逾期聚集在一起的成员,有时也会“抱团取暖”。一位网贷逾期者在群里说:“两天没吃饭了,谁能借我点钱?”马上有人回复:“你去吃饭,商家二维码发给我,我替你付款。”
在得知点了一碗11块钱的面之后,后者回复称:“我付15块钱,剩余的给你买水。”
付5000元帮“维权”
如广东银保监局所说,“先投诉再协商”在逾期者之中不是什么秘密,许多个人和组织,正游走在灰色地带。
某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去年底到今年初,该行沈阳分行连续接到多个投诉,均是通过监管部门来函,然后委托他人跟进。诉求是希望免息分期还款,疑似“反催收”。
“投诉、在自媒体渠道发声、在银行闹事,都是常用方式。”该银行人员说。
有个新情况是,“反催收”人员也不再“单打独斗”,而是以商务咨询、法律咨询、网络科技信息等名义成立公司,辽宁、上海、江苏、广西等地均有分布。
“很多反催收人员是催收公司转行过去的。”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彦杰表示。
记者以信用卡逾期身份,联系了多家相关公司。他们均表示,全国业务都能接,但要交未还金额10%当手续费。如信用卡逾期5万元,就得交5000元才能帮忙“维权”。但很多不保证结果。也就是说,手续费有“打水漂”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个暂无明确法律规制的行业,其复杂性远超想象。很多个人或公司,都将“反催收”“逾期”“征信修复”注册为网名,以吸引客户。
也有一部分公司认为,自己从事的业务不属于“反催收”。
记者调查显示,沈阳晟世兆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就是通过与银行打官司完成业务的,其网站宣称“国内首家专为‘债务人’打官司的公司”。具体方式为:“采用司法诉讼的手段,确认本金(信用卡本金是指实际消费的金额),为客户减免过高的息费,同时争取还款时间;或直接与银行协商形成新的分期计划,我们争取做到3-10年的分期。”
但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该公司涉及大量败诉和撤诉案,并且持股比例51%的大股东兼高管郑某元,与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等都存在信用卡纠纷。
2018年12月,郑某元还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该公司人员却否认从事“反催收”。当记者询问其业务范围时,对方直接挂断电话。
还有,1989年出生的阿飞是一家名为“债少少”的债事服务平台的创始人,该平台不仅上线了官网,还开通了抖音号、千聊直播等渠道。并在今年3月份,组织了一次“线下学习交流会”。
他告诉记者,自己因创业失败欠大量债务后,开始研究互联网金融领域,并运营“债少少”。
他认为,类似“撸口子”等恶意逾期的行为,才是“反催收”。而“债务规划”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是一个很成熟的行业,“‘债少少’只是‘债务大数据’公司,主要帮助逾期者制定还款计划、重新创业,并且对债务大数据分析、整理,希望‘通过产品赚钱’。”
据他介绍,该公司受理业务的方式是接到委托后,通过律师团队与银行协商,“不会用恶意投诉等协商方式”。
沈阳承运法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一刘姓负责人也表示,他们是以法律为途径帮助负债人处理债务纠纷,不会使用违法手段。
“我们并不属于反催收,而是债务重组。”刘姓负责人坦言,他们与多家律师事务所有合作,在受理业务之前,会进行风险把控,不接受无力还款或恶意欠款者的业务。
或涉嫌超范围经营
近年来,“暴力催收”和恶意逃废债等问题早已进入公众视野,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管制。但是,“反催收”的出现仍然带来了新问题。
“有些初心不良的‘反催收’和‘征信修复’的行业背后,其实是诚信借贷的负面空间,而相应产生的反催收市场‘蓝海’,可以归结为是信贷市场的边缘‘暗渠’,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诚信信贷金融环境的损伤。”姜彦杰表示。
对于这些反催收公司风险,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目前很多个人以商务咨询、投资、资产管理等名义成立的不正规“反催收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民事上,可能涉及侵犯名誉,刑事上涉嫌欺诈、敲诈勒索。”
那么,“反催收”能否作为一个行业存在?
姜彦杰认为,如果“反催收”不以逃废债务为目的,而是在诚信基础上帮助债务人从法务、财务等专业方面积极应对债务纠纷,其还是有一定市场需求和合法业务路径的。
但他表示,如果某些反催收或者征信修复公司采用了恶意投诉等非常规手段达到逃废债目的,情节严重的将涉嫌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共犯等刑事犯罪。
方颂的观点则是,“一行两会”和地方金融局都有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构,面对信用卡和网贷纠纷,消费者可以向其投诉寻求帮助,或咨询律师起诉,没必要去成立所谓“反催收”组织。
他表示,要想杜绝使用非常规手段“反催收”的现象,首先要严厉打击非法放贷、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等不合法组织和产品;其次是金融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三则是要加强央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公司建设,将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的信息全部纳入。“另外,还要加强互联网法院、智慧法院、网络仲裁的建设,使得借贷双方均能寻求法律保护。”
针对大量恶意“反催收”投诉,姜彦杰认为,相关监管机构应当协同司法、公安、工商等部门积极调研论证,必要时出台相关专门规范予以规制,切实保护银行和正规网贷平台的合法催收,维护良好的诚信信贷金融环境。原标题:野蛮生长的信用卡“反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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