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5:36:27来源:法律常识
文|张晓丽 陕西君勤律师事务所民商诉讼团队律师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对方到期不仅不还钱,而且微信拉黑,电话不接玩“失踪”耍赖的情况。
那么,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我们该怎么办呢?
我们告诉你:
第一,可以先了解一下对方的财产状况,比如看他是否有车,房,存款、股权等财产信息。及时调查留存以备后面诉讼可用。
第二,了解到他有财产后,立刻到法院起诉还款,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此时找不到他也没关系,只要有他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能够确定明确的被告,法院就可以受理。且开庭也不怕他不来,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到期不来可以缺席审判。
第三,判决生效后,债务人还是不出现且不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
我们告诉你,有两种方式可以解决:
第一种,立即起诉还款。只要有他的姓名,电话,住址,有明确的被告,法院就可以立案。
第二种,可以采取措施让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3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8条规定: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应当认定为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通俗点讲,就是你可以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样时效就中断了,可以从中断之日重新计算3年。
当然,我们在这里提醒大家,就算延长了时效也要尽快起诉,因为时间越长变故越多,比如债务人死亡或者离婚等,都会使我们追债也变得更加复杂。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生活中有总那么一些人“老赖”,债务到期不是找各种借口拖延,就是直接搬家、换手机玩失踪。
我们前边说过对方失踪也可以诉讼,但需要提供他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立案。但如果不能提供债务人的上述信息,法院无法确定被告,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案件。这种情况,如果知道债务人的身份证号还有机会通过委托律师在公安机关调取他的户籍信息补救。但是,要避免这类问题,还是要通过事前预防才更有利。
第一,可以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书面约定合同履行中及发生争议后的送达地址、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一旦发生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就可以依据约定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确认立案。
第二,妥善保存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这样就不怕他玩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