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1:07:47来源:法律常识
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叶鹏飞 张星茂) 近日,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坑梓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接到一宗情侣间因翻看聊天记录而产生纠纷的案件。
据了解,案件当事人黄某(男)与邓某(女)是情侣关系,黄某称他在家中发现邓某正在跟一名男子用微信聊天,便质问她那名男子是谁。邓某表示只是普通朋友,黄某不信,想拿邓某的手机查看聊天记录,邓某表示自己跟谁聊天与他无关。黄某一气之下扯了一下邓某的衣服,邓某没站稳摔倒在地,所幸没有受伤。
在调解过程中,邓某表示,自己只是跟别人聊聊天,黄某管得太多了,还拉扯自己的衣服导致自己摔倒,要求黄某道歉。黄某则表示邓某因为心虚才不敢给他看聊天记录,两人越吵越激烈。
调解员见调解陷入僵局,立刻转变调解思路,针对此案双方的争议焦点之一“黄某是否有权查看邓某的聊天记录”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引用《民法典》第六章有关隐私权的条款和个人信息保护条例,让黄某认识到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查看他人聊天记录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黄某当即表示以后会多加注意。见黄某态度有所缓和,调解员马上针对黄某拉倒邓某的行为,向黄某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宣讲。
经过调解员的一番普法教育,黄某表示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愿意向邓某赔礼道歉。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黄某向邓某赔礼道歉,并保证不得再干扰邓某的正常生活。一场纠纷得以化解。
作者:伊宵鸿
来源: 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