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1:06:20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 | 资本市场部
来源 | 野马财经
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若上市公司存在信披违规、内幕交易等问题,导致你的权益受损,拿起法律武器或许能让事情有所转机。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句话告诉大家,股市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但如果投资者的亏损不是正常的市场风险、不是公司的经营风险导致的,而是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造成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就不该自认倒霉,有权主张索赔。
从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创立至今,我国股市历经约三十个春秋的发展,上市公司总数逾3923家,整体市值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相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欧美等发达国家证券市场,A股中活跃着大量的中小投资者(即“散户”),由于知识水平、时间精力、资金规模等多重因素的限制,中小投资者往往在交易中处于劣势地位。
再加上高额利益面前,不少上市公司铤而走险,通过财务造假、操纵股价等手段以获取更大的不对称优势。
如此情况下,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
在新法中,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高度重视,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应当是“集体诉讼制度”的推出与完善。
根据新《证券法》第六章第九十五条,“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这就很大程度上上解决了单个投资者发起诉讼成本极高的问题。
新法同时明确,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证券公司负有倒置的举证责任,这无疑也大幅降低了诉讼的举证难度。
那么,就目前而言,有哪些上市公司可以提起诉讼呢?
臧小丽律师团队向野马财经表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因为违规或者涉嫌违规,投资者有权提起虚假陈述索赔涉及的上市公司大概有157家,可索赔股票、债券共计161只。”
臧律师团队将上述股票分成三组:
第一组:已胜诉且尚在可索赔有效期内有28只证券;
第二组:正在法院受理尚未出判决结果的可索赔股票约69只;
第三组:正在索赔准备阶段的涉嫌违规股票约64只。
特别说明:以上索赔条件、诉讼时效等均为臧小丽律师团队的法律观点,律师无法保证其观点与法院生效裁判完全一致。最终标准由人民法院确定。
以上股票索赔信息暂更新至2021年3月12日,后续有新可索赔案件或新进展,您可通过野马君微信,或者微信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臧小丽律师”新浪实名微博或者微信好友等继续关注!
附1:参与索赔的投资者资料准备要求
1. 买卖上述股票的全部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投资者首笔买入开始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要打出目前的股票库存股的情况。
2. 身份证复印件;
3. 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对账单上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以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4. 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2:证券维权律师团队
团队负责人:臧小丽律师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律师简介: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资本市场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执业十多年来,曾代理若干投资者向几十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