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13:09:11来源:法律常识
9月14日,安图县人民法院二道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李某与赵某系多年好友,李某承包一水库,赵某在水库中布置了渔网和渔船。因赵某拒绝将渔网和渔船撤出水库,双方发生纠纷。多次协商未果下,李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起诉状后考虑到该案性质及双方系朋友关系,试图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遂驱车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案件详细情况。
经询问得知,因双方系朋友关系,赵某很早以前就开始使用李某的水库,而后李某向赵某借款28万元,双方约定,李某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赵某借款,若借款到期未能偿还,则赵某可以继续无偿使用水库五年。
借款到期后,李某如约偿还了借款,但赵某认为自己已在水库养鱼多年,且李某未经本人同意,放走了部分鱼,给自己造成了一定损失,故拒绝撤出渔网和渔船。针对矛盾症结,承办法官从法、理、情不同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耐心地做出解释与说明。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近年来,安图县法院二道人民法庭坚持以调解、疏导为主,积极落实“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从源头化解矛盾,有效提高了工作质效,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安图县人民法院 徐赫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