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7 23:18:12来源:法律常识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串场河景观带建设工程(步湖路至伍佑港段)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价为255,944,340.22元。
● 合同工期:150日历天。
● 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
●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价格、合同工期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确定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人)和公司(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为串场河景观带建设工程(步湖路至伍佑港段)工程总承包的中标人。
近日,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和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串场河景观带建设工程(步湖路至伍佑港段)总承包合同》。根据相关规定,本合同的订立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发包人,其主要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6号楼6楼
法定代表人:朱鸿根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管理;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建材、通用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以上所有项目中,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除外);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物业管理;房屋拆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电安装,空调安装;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盐城市人民政府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2、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承包人,其主要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3楼、4楼
法定代表人:翁晓翔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设计,室内装潢设计,园林绿化设计,景观规划设计,图文(像)设计制作,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展览展示服务,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幕墙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城市规划设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二、合同标的及主要条款
1、工程名称:串场河景观带建设工程(步湖路至伍佑港段)总承包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盐南经科备[2021]70号
3、工程内容及规模:环境提升面积21万平方米
4、工程地点:盐南高新区伍佑街道境内
5、工程承包范围:串场河景观带建设工程(步湖路至伍佑港段),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6、合同工期:150日历天。
7、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提出的建设标准及相关功能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及规定,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质量标准、各项参数指标及相关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其中:苗木成活率100%,绿化养护期三年,养护标准I 类养护。
8、合同价格:合同价为255,944,340.22元。
(1)方案及初步设计已确定部分执行固定总价报价方式,固定总价结算部分为176,194,340.22元,其中已确定方案部分设计费为3,248,800.00元、已确定方案部分工程费为172,945,540.22元。
(2)作为不可竞争的方案未确定的配套建筑专业工程部分执行下浮费率(即各专业统一整体按固定下浮率15%的费率进行结算,其中涉及认价材料、设备及认价材料、设备相对应的规费、税金不下浮)报价方式,固定下浮率结算部分(方案未确定的配套建筑专业工程部分设计及工程费用)为65,000,000.00元,暂列金额为14,750,000.00元。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价格、合同工期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