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7:42:4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银川新闻网
市民马女士去年购买了一辆车,买车过程中波折不断,最让马女士无奈的是,到现在她都没有提上车。
A、部分车款付给了销售 消费者可以顺利提车吗?
据了解,2021年12日9日,马女士和家人在懂车帝APP上看了一辆凯迪拉克轿车,当时系统自动将她们推荐给了宁夏润德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销售人员,销售人员与他们联系后,12月11日,马女士与家人前往位于金凤区创业街的4S店看了车,双方谈好车辆落地价为425000元,马女士支付了5万元定金,这笔钱转给了销售人员的微信账户。
马女士告诉记者,订车合同约定了今年1月份提车,后续因为疫情原因车辆2月份才到店,验完车后,马女士在4S店签订了销售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付了70%的款。“当时我们是给一个销售人员的二维码账户转了5万元,他说是公司的账户,又给销售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转了25万元。”马女士说。
马女士说,当时因为车辆要装潢,所以并未提车,但等到后续提车时,销售人员又告知他们车辆模块出现问题,需要再等一周,马女士认为自己购买的是一辆新车,于是当时与销售协商,销售承诺赔付马女士5000元,并给马女士换辆新车,等到3月10日时,销售人员通知他们可以来验车。
马女士与家人验车时,销售人员告知需要其支付税费、以及保险之类的费用,马女士的家人还是按照销售人员的提示,完成了转款,“现在向销售的个人账户转了347000元,4S店账户10万元。”马女士说。
付了全款,到了提车的日子,销售人员却一再推脱,察觉不对劲后,马女士便找到了该4S店的销售主管询问此事,却被告知,该销售人员挪用了车款,要该销售人员凑齐款项后才能提车。“销售主管说由于是我们将车款转给私户,这笔钱需要让我们去找那个销售人员索要钱款。”马女士说,销售人员却告知她已经将马女士付的车款全部打到了公司账户,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一周时间了,4S店现在也没有拿出解决方案。
B、4S店对事情起因未作解释 答复消费者需对转款给个人行为承担一定责任
对于此事,4S店作何解释?又如何处理呢?记者一行来到宁夏润德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采访当天,有几位同样付了款却提不出车,还有提了车却上不了户的消费者也在店内。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也有媒体前来了解过情况,他们已经向消费者作出回应,公司目前也在积极处理这件事,因为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结果,所以无法给出回应。
当记者询问为什么会出现消费者付了全款却提不了车的情况时,工作人员表示其公司也是受害者,并未做正面答复。对于工作人员的说法,几位消费者并不能认同。记者表示想与该店相关负责人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店内,也不方便提供联系方式。但是告知消费者,会在3月25日给大家一个答复。
3月25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宁夏润德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在24日向消费者作出答复,对于答复内容工作人员不作回应,随后,记者再次联系了马女士,她告诉记者,宁夏润德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回复她们,因为马女士的部分车款转给了销售个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马女士现在可以将车款补齐后再次提车,或者将马女士打到公司账户的钱退回,解除合同,马女士不接受这样的解决方案,后续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C、律师:消费者履行付款义务 4S店应当交付车辆
针对现在的情况,消费者是否有权提车呢?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勤认为,销售人员在4S店履行的是其职务行为,而且是在店内收的款,销售人员实际上实行了代理行为,购车者完成了支付价款的义务,4S店就应当交付车辆,但在这过程中,销售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自己收取了客户的一部分钱款,4S店在这方面可能管理漏洞,而消费者将车款打给销售个人,也存在过错。“但是我认为合同还是成立的,合同上有4S店的盖章,销售人员的职务行为代表了4S店,行为后果也应该归属于4S店,消费者现在能够确定把款项支付给了4S店,或者通过销售人员转给了4S店,4S店就应该向消费者交付车辆。”李军勤律师说。
李军勤律师建议马女士,保存好合同以及转款凭证,以4S店作为被告,追加销售人员作为第三人,以查明案件事实,通过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时,不要轻易与销售人员交易相关款项,应该按照正规的程序,将款项明确交付到4S店的公户上,确保资金安全。
记者 马美玲 马雨轩
【责任编辑:张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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