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8:31:45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6月22日,有自媒体用户发布标题为《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为什么山西宁武县城关镇朱家沟村一石料厂还在肆意妄为?》的文章,文章内容主要描述宁武县大山石料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是否有环评手续等问题,随后该文章被众多不明真相的自媒体进行转载。
针对文章中反映的内容,宁武县大山石料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自核自查,于6月23日对外发布情况说明,以回应公众质疑。
宁武县大山石料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情况说明中称,该企业位于宁武县凤凰镇朱家沟村西北约2公里处,隶属于宁武县凤凰镇管辖。
情况说明显示,该企业《采矿许可证》号;C1409002015087130139628有效期9年,自2015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万吨/年。矿区面积0.0525平方公里。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伍拾伍万元整,营业期限自2014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0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25317143341F;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3月22日至2022年11月21日,编号:(晋市) FM安许证字[2021]H456B1号;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20年06月28日至2023年06月27日,证书编号:91140925317143341F002Q;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有效期限:2021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证书编号:晋AOB1409KSⅢ202100007)等证件及相关手续一应俱全,且一直处于合法有效的情况下经营,文章中反映的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属失实报道。
经了解,宁武县大山石料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律师对上述恶意侵权事件依法取证并采取相应法律措施,敬请传播上述不实言论的自媒体或个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怠于删除不实内容者,该企业将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同时宁武县大山石料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表示,此次舆情事件内容虽不属实,但该企业会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排放的治理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与媒体的监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