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8:35:09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陈鉴豪律师,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团队副主任
在这里,我想给大家分享我最近接触过的两个真实案例,它们的共性是,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作为被告的她们,都认为法院不会判决离婚,据此认为没有聘请律师的必要,结果却大相径庭,输得让自己几近陷入奔溃的边缘。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小米彻底慌了神。
什么?法院竟然判决了离婚,而且两个未满8周岁的孩子,均判给了男方?
作为母亲的小米,她完全接受不了这样的判决结果。小米说她没有任何婚姻过错,没有家暴,没有婚外情,这对于她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
小米通过朋友推荐,联系上我,希望我能够帮帮她。
小米没有家暴,没有婚外情,而且孩子从小到大都在身边抚养,两个孩子都在2岁到8岁之间,法院一般都会判决每人一个孩子,尤其是小米作为女性,作为孩子母亲,至少她是能够得到一个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首次起诉判决离婚且不说,还将两个孩子一同判归父亲,听到这样的结果,我确实也感到很突兀。
进一步了解得知,小米的先生以不满小米多次参加“封建”活动为由,提出离婚。小米解释道这并非是“封建”活动,而是一种宗教信仰。对于是否属于封建活动的问题,暂时还不能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小米在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后,做了一个让她悔恨当初的决定。
小米通过查找网络资料及道听途说,认为法院第一次都不判决离婚,所以觉得没有聘请律师代理的必要,甚至没有出庭应诉。自然,不利后果只能由小米承担。
对方正是看中了小米在离婚案件中不聘请律师及不出庭应诉的弱点,进而提起了监护权诉讼,认为小米的封建活动已经影响到两个孩子的正常生活及学习,并且提交了一些视频资料佐证。
遗憾的是,小米依然没有委托律师代理,也没有出庭应诉。于此情况下,法院直接采纳了男方的主张,认定小米从事封建活动对孩子存在不利影响,进而剥夺了小米对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并在离婚案件中判决两人离婚,两个孩子均归男方抚养。
至此,相信大家终于明白法院为何会这样判决了。
如果小米当时谨慎对待案件,委托律师代理,我相信情况一定不会如此被动,至少说,可以推翻所谓的封建活动这一说。再说,小米在孩子出生多年来,一直对孩子是悉心关怀,呵护有加,正是小米没有提供这样的证据予以证实,法院只能采信男方的片面之词,认定小米实际上对孩子的抚养是亏欠的,且影响到她们的身心健康成长,所以做出这样对小米极其残忍的判决结果。
小米目前只能是寄望于二审改判,当然,她所付出的代价不光是需要花上更高的诉讼成本,还要冒更大的诉讼风险。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她将失去的不只是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而且是两个孩子的监护权。
钟琪,国内知名大学的博士生,国家优秀青年人才,坐在被告席的她,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处理好自己的离婚案件,不需要聘请律师代理,她坚信只要是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法庭上,她声情并茂,谈及自己对家庭的付出,惹来法官的同情。的确,如她所认为的,在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决两人离婚。
可是,男方聘请了两位律师,在庭前已经申请了律师调查令,查到钟琪在离婚诉讼期间多次转给母亲资金,累计高达300万元。两位律师在庭审发问环节,轮番对钟琪进行发问,使得钟琪慌了神。她没有想到男方在庭前已经调查了自己的银行流水,更没有想好怎样应对。
慌乱之中,钟琪作出了对自己极为不利的解释,她解释道转给母亲的资金分别是用于给母亲的过节费、安家费、聘请家政费用、装修费用、购买名贵中药材费用及借款等,并被一一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显然,钟琪在夫妻关系紧张时期,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转给母亲,数额巨大,辩解不符合常理,法院会认定钟琪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其后果便是导致自身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被少分或不分,至少损失上百万元。
虽法院在第一次离婚案件中判决钟琪与其先生不准予离婚,但在六个月后,其先生再次起诉离婚,卷土重来,并调取了当时记录的庭审笔录,钟琪对其当时的陈述悔恨不已。
试想一下,如钟琪当时聘请了律师,提前做好应对的方案,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解释,并采取了一些挽救的措施,至少可以避免法院认定钟琪主观上有恶意转移财产的故意,从而避免自己陷入少分或不分的不利局面。
上面两个例子,带给当事人都是“血淋淋”的教训,有时候过于自信并不是一件好事,往往容易大意失荆州。
在离婚案件中,我们为什么要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在诉讼指导、案情研判、策略选取、谈判技巧、调解手段、调查取证、文书功底、庭审经验、控场能力、语言艺术均更胜一筹。通俗来讲,对案件的驾驭能力更强,对案件的把握性更大,能够为当事人争取更理想的结果。
所以,不论是第一次离婚诉讼,还是第二次离婚诉讼,也不论是当原告,还是当被告,还是建议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代理,为案件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