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20:27:04来源:法律常识
编者按:“不花一分钱,名下有房产”,这是不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去年,一些人就遇到这样的事——出让自己的购房资格,为南宁一家公司代持房产。然而,今年以来部分房产陆续出现贷款断供,代持人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看起来毫无风险的房产代持,为何会让代持人背上数百万元的债务?5月12日,南国早报推出“关注房产代持”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为获得5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佣金,且拿到一份“漂亮”的个人征信报告,广西数十人出名(出让购房指标)给广西×居置业公司代持房产。不料,今年1月起,对方资金链断裂,部分房产陆续出现贷款断供,导致代持人陷入两难境地:不主动还贷,个人征信受损,还将被银行起诉;若自己接手按期还贷,因部分代持房产做了“高评高贷”,则意味着要当冤大头,多花数十万元购买这种溢价过高的房产。此外,还有部分房产被二次抵押贷款,若这家公司“放弃”房产,相关债务也需代持人背负。
替人代持房产 获得一笔佣金
方文(化名)告诉南国早报记者,去年5月,在一名朋友的推荐下,他到位于南宁市杭州路的广西×居置业公司上班。公司得知他在南宁名下无房,便安排他做房产代持人。
“他们对我说,我不用掏一分钱,只要配合将房子转到我名下,就能得到一笔佣金。”方文说,公司人员称,买房时由公司支付首付款及相关税费,然后由他出面去银行办理房贷,并将房产登记在他名下。事成之后,每套房他有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报酬。至于如何获得购房资格,以及如何通过银行面签获得贷款等问题,对方称公司会一一办妥,不用他担心。随后,他按照公司的要求,用个人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电话卡等购房所需之物。
一个多月后,方文接到公司通知,让他去代持一套位于南宁市北湖北路柏涛湾小区的房产,还让他签订了一份《房产代持协议》。去年8月,他以个人名义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并将这套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
一份房产代持协议约定了代持方式和佣金。 受访者提供
方文说,双方签订的这份协议约定,这套房产虽然登记在他名下,但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抵押权、处分权等均属于公司,他仅是名义上的房产所有人。房产顺利过户到他名下后,公司通过银行转账2.3万元佣金给他,但房产证和还贷所用银行卡之后被公司拿走,“连代持协议也被收了回去”。
公司断供之后 银行催促还贷
去年8月底,方文从公司离职,对于自己名下代持的房产,公司都能按时存缴月供。不过,危机还是悄悄来临。
今年2月,方文接到按揭银行客服经理的电话,对方提醒他未按时缴存1月的房贷。他查询发现,房贷已逾期一个月未还。更糟糕的是,几天后,2月的房贷也到了还款日,公司仍未按时还贷。他心里一紧,赶紧联系公司的客服人员。
“对方跟我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会尽快拿出解决方案。”方文说,客服人员称公司负责人已经在设法筹钱,安慰他不要着急。然而,到了3月的还贷日,公司还是没有还房贷。客服人员被他多次催促后,直接将他的微信拉黑。
一名律师告诉方文,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连续3个月或累计6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在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可诉至法院。届时,他作为产权所有人,将承担相应后果。
方文说,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他决定查一下代持房产的“底细”,结果有了惊人发现。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系统查询结果显示,该套房面积为208平方米,备案交易价为105万元,而交易时的评估价为185万元,溢价高达80万元。更让他糟心的是,这套房产登记到他名下半个月后,就被公司负责人二次抵押给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用于借款。
“如果自己买下来,房子溢价那么高,我不想当冤大头;就算有人接手,也要先解押,没人愿意垫付这笔钱。”方文掰着手指算了一笔账,这套房剩余的银行贷款约为140万元,每月要还贷款8300多元。他和妻子的收入不稳定,两人根本无力在南宁供房。即使能转让给他人,也要先还清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解押后才能交易,而他和×居置业公司都没有用于解押的资金。
房产无法过户 买家诉至法院
去年3月,在朋友的介绍下,梁先生也在×居置业公司找到一份房产代持的兼职。10多天后,公司通知他去代持一套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龙腾路某小区102平方米的房产,总价102万余元。公司支付首付款21万元后,他还需向银行贷款82万元,期限30年,月供5080元。在配合公司将该套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后,他收到了1万元佣金。
梁先生代持房产后,收到1万元佣金。手机截图
去年9月底,梁先生收到公司客服人员通知称,这套房产已找到意向买家,要求他配合公司将房产过户给对方。当天,在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门店,他见到了买家,买卖双方及居间方(中介公司)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先后支付了20万元购房款。
今年1月23日,梁先生接到银行工作人员催交房贷的通知,让他十分诧异,“房子都卖出去了,怎么还要我还贷?”他赶紧联系公司客服人员询问,得知他名下的房产尚未完成交易。对方回复称公司资金紧张,并提供了3个解决方案让他选择:一是由他先行垫资还房贷3个月,公司给予一定补偿;二是不做任何处理,对于逾期产生的后果由公司负责;三是直接由他接手房产。对于以上方案,他都无法接受。
梁先生说,多次与客服人员交涉后,公司逾期还了今年1月的房贷,但从2月起就没再还过房贷。4月,他收到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传票后才知道,公司收了买家20万元房款,并没有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也无力退还房款,“房钱两空”的买家将他及中介公司告上法庭。
代持人陷两难 负债数百万元
去年4月,为了“征信好看”,黄女士替×居置业公司代持一套位于南宁市望州南路香樟林小区的房产。公司交纳首付款后,她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贷款124万元,每月还贷约7500元。根据双方的协议,代持房产期间,她每个月可获佣金1000元。
黄女士说,去年10月,一名买家以143万元接手这套房产,公司让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后,对方当天支付了5万元现金,此后又分3次支付了25万元首付款。
“公司让我签了两份借款合同,总共有170万元。”黄女士说,在房产交易期间,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要先还清银行房贷,解押后才能交易,但公司没有资金,需要拿这套房产作为抵押物向小额贷款机构贷款。为配合公司完成交易,她在两份没有填写金额的借款合同上签了字。
黄女士说,她以为房产已完成了交易。不料,直到今年1月,她才发现,房产仍在她名下。公司除了没再向她支付佣金,房贷也一直未还,至今已逾期3个月。她多次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对方均表示没有资金继续供房,让她先行垫资还贷。黄女士说:“我没有固定收入,根本负担不起这么高的房贷”。
4月,黄女士通过银行的交易明细清单发现,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分别向她的银行卡转入80万元和90万元,正是公司此前拿房产抵押获得的贷款。此外,买家支付的30万元购房款,也分多次转入她的银行账户。
“我的银行卡一直由公司掌管,这些钱款最终都被转入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账户。”黄女士说,如果公司“放弃”这套房产,意味着她除了要背负120万元的房贷,小额贷款公司和此前的买家都要找她“算账”,她总共可能要背负300万元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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