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20:48:10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7月份,栖霞市人肖某的儿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羁押在烟台市某看守所。一天,肖某在村头无意当中碰见儿子的发小范某和范某的朋友王某。范某与肖某闲聊中,得知肖某儿子因涉嫌盗窃被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王某产生诈骗肖某钱财的邪念,遂伙同范某设计对肖某进行诈骗。
之后,王某与范某多次来到肖某家中。王某自称是烟台市某看守所副所长,其能够在看守所里面照顾一下肖某的儿子,并告诉肖某,只要肯花钱,通过运作,可以帮助肖某从看守所里“捞人”。
有儿子发小的牵线搭桥和“王所长”的信誓旦旦,肖某决定只要能“救出”儿子,花点钱没问题。这位“王所长”遂以找人办事需打点关系为由,先后骗取肖某人民币15万余元。然而,“王所长”收了钱,几个月过去了,事情却没进展,肖某的儿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肖某这才发觉上当,于是向栖霞市公安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栖霞市公安局立即进行侦查,快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2019年5月22日,将犯罪嫌疑人范某抓获。经审讯,二人对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