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21:47:1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深圳一女网友爆料的合租男室友多次在其洗澡时强行闯入一事,引发广大网友关注。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自如平台已将男室友拉入黑名单清退。
律师认为,从法律上来说,男子的行为虽然不构成刑责,但侵犯隐私权或将受到治安处罚。
爆料自如男租客多次趁女室友洗澡时闯入
2020年7月14日,深圳网友梁女士发微博爆料称,自己在洗澡时遭同为自如租客的男室友强行闯入。梁女士称,2020年7月13日晚8时45分左右其进入洗手间开始洗澡,并且确认门已反锁,当听到有人拧洗手间门后,大喊“洗手间有人”。但男室友仍大力开门还把头探出来,反问“为什么不反锁”,然后整个人进入洗手间。
梁女士表示,此时她选择赶紧蹲下并请男室友出去,但他停留了长达2分钟才出去,“当时我就害怕坏了,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开始声嘶力竭地吼叫。”可是8点55分不到,男室友再次破门而入,声称“我要晾衣服”。
梁女士表示,男室友一直以他要晾衣服以及她刚刚说话语气不友好等为由拒不出去,还声称“反正你已经被我看光了”,在停留至少5分钟且相距不足半米的情况下,“他还试图用手碰我,我喊着说已经报警了,他才罢休。”
梁女士赶紧收拾穿上衣服,男室友却再次敲门,因已用洗衣机抵住门口,该男子进门未遂;晚9点左右,男子敲响了梁女士的房间门,表示要谈一谈。梁女士称,自己在极度害怕及与自如管家反馈无果后于晚上9时52分选择报警。
梁女士认为,该男子之后可能还会继续在自如、蛋壳等租房软件上租房,鉴于该男子在警局态度极其恶劣,且毫无悔改之意,此种情况可能还会继续发生在别的女孩子身上,所以必须站出来。
自如:该男子已入黑名单 尽力帮女租客找到更安全居所
7月14日和15日,出租平台自如的两个官方微博号——“自如客服”和“自如客”接连做出回应称,事发当晚,管家就赶往现场了解情况提供协助,并且第一时间启动了清退男租客的程序,14日下午就已经审批通过并且在执行当中。后续跟梁小姐的支持协助仍在积极推进;对于男租客表示其未违法,不接受清退,也已向警方报警,后续将配合警方调查解决此事件,切实维护梁小姐的合法权益。
自如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租客遇到的情况我们十分抱歉。已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跟进,尽最大努力安抚租客情绪。同时清退涉嫌违法、违规的用户,并拉入黑名单,永远不再向其提供租住服务。”
该负责人解释,“黑名单“是自如方面于2015年推出的租客信用档案,租客在自如租房会获得自如客的身份,自如会从“身份信息”、“履约历史”、“租住行为”、“外部信用”四个维度评定自如客的整个租住生活内的信用记录并转化成“自如分”,只有大于等于70分并且不在信用关注行业名单的用户才能租住自如房源。出现该新闻事件中的“骚扰”等违规甚至可能违法的行为后,相关室友已经进入自如黑名单。
据了解,涉案男租客因自如将其清退并拒绝为其继续提供服务的事情,已安排律师与自如联系,对此,自如相关负责人称:“对此我们将积极应诉,坚决维护客户权益。”
该负责人还表示,正全力支持警方调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也将从严处理。“我们也在征求租客的意见,是否要更换住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全力为该租客找到更安全、放心和舒适的新家,产生的相关费用自如也会全力承担。”
律师:男子不构成刑责 但侵犯隐私权或受到治安处罚
对于在女租客洗澡的时候,男室友私自闯入一事,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暂未回应。
但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姣表示,公民的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在女租客洗澡的时候,该男子私自闯入,属于擅自闯入他人私密空间,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对他人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孔姣认为,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因此,该名女租客可向该男室友索赔精神损害赔偿,并要求其赔礼道歉。
实习生 李天翼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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