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22:09:54来源:法律常识
一提到律师,许多人都知道,但前面加个“公职”俩字,许多人就一团雾水了,今天就专门介绍一下公职律师。所谓公职律师,其本质上还是公务员,公职律师首先是公务员,然后才是律师。
公职律师最早提法出现在1993年《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逐步在国家机关内部建立为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队伍。
1995年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公职律师试点。此后,北京、南京等地陆续试点。
2002年《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颁布,正式明确公职律师的概念,并对公职律师的申请与审批、权利与义务以及管理归属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2018年司法部颁布《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并要求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公职律师的春天开始到来。
公职律师对于体制内的小伙伴来说是个很好的选择,但担任公职律师首先要通过司法考试,然后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两年以上或曾经担任过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最后还要本单位领导同意报司法部门审批。
公职律师主要为所在单位服务,对外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非本单位的业务,而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样来看,成为公职律师似乎只是增加了在单位的工作量,并无实际 好处,其实不然,成为公职律师最大的好处就是如果辞职可以直接转为社会律师。一般人辞职想成为律师必须要有至少一年的实习期,而公职律师辞职则可按相关规定直接转为社会律师,少了一年的实习期。不要小看这一年实习期,经历过的人都知道,律师实习期的这一年是多么的难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