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22:11:30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吕高见
不少人喜欢选择投资商铺,都觉得能赚钱,回报丰厚。其实想法是挺好,就怕中间出现“意外”插曲。
王先生在周口市莲花路与工农路交叉口附近万顺达泰和城购买了一个10多平方米的商铺,结果遇到了麻烦事。他称,到了收租金时候,就是迟迟拿不到钱。和他一样遭遇的,还有很多业主。无奈,他们多次找到承租方进行协商,至今未果。
◆买了商铺,租金却拿不到手
据王先生介绍,2018年,他在周口万顺达泰和城购买了一个10多平方米商铺,当时随购房合同一起还签订了一个商铺委托经营合同。双方委托期限为8年,从2018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王先生说,合同上约定商铺租金到期是每年的3月31日。头两年房租抵到房款里面了,从2020年,也就是第三年开始,到2026年3月31日每年返租金15000多元至20000多元不等,可是,2020年和去年的租金至今都没给,今年的也快到期了。“一年一万多元,两年拖欠3万多元。”
万顺达泰和城商铺委托经营合同显示,承租人是周口市泰和城百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张晨辉,后面并盖有公章。
王先生告诉记者,和他同样遭遇的还有很多业主。期间,大家找到周口市泰和城百货有限公司后,对方以生意不好等理由,推诿就是不给租金。当地相关部门也在帮忙协调,可是至今没有进展。
之所以买这个地方商铺,当初都是冲着商铺比较出名,大家才愿意买的,如今不知道怎么回事,连他们的牌子也不挂了。
“现在我们的诉求就是按照原有双方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合同。”王先生表示,拖欠大家的租金该给的给,不能再一直拖欠下去了。
◆多部门联合,正在帮忙协商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那么,对于业主们的诉求,该如何解决呢?
3月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合同上承租方的固定电话,多次拨打却一直无法接通。
业主提供的万顺达泰和城相关负责人,记者和其联系时,他解释只是负责法务、签合同这一块,和部门对接不多。“我问问,让他们和你对接一下吧。”截至记者发稿,未收到相关回复。
周口市经济开发区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只起到纽带作用,这一块具体有办事处在负责,可咨询对方。
“区招商局、信访办、办事处等多个部门联合正在帮忙协商。”对于此事,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虽然发生在他们辖区,但是监督权力有限。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万顺达泰和城是一个大型商场,经营不是太好,管理不善,导致效益不好。他们召开的有业主大会,大家都知道,目前多个部门也正在积极处理。
◆拖欠租金,明显属于违约行为
记者调查发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周口市泰和城百货有限公司,2018年7月2日,因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被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2019年7月3日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被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020年4月24日被移出。
早在2020年11月,就曾有市民在人民网留言板反映此事,当时周口市市长热线电话受理中心回复称区相关部门已与安泰置业(万达泰和城)有限公司及时沟通联系,目前安泰置业(万达泰和城)有限公司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现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并陆续对商户进行返租。期间开发区招商局会一直跟该问题解决进度,确保问题处理到位。
作为业主碰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进行维权?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赵钰涛律师称,接受托管的百货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应当按照托管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足额的支付租金,这不仅是合同义务,还是法律义务。
“由于百货公司自身原因管理不善,导致效益不好而拖欠租金,明显属于违约行为,业主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租金。”赵律师表示,但要考虑疫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需要考虑疫情原因,可能会对疫情影响期间的租金进行部分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