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22:28:56来源:法律常识
10月22日,河南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今年第三批次集中供地公告,本次共推出23宗涉宅用地,共计占地面积114.1万平方米,规划建面333.4万平方米,总起始价172.7亿元,预计11月25日进行交易。在此前两批次集中供地活动中,郑州共成交29宗涉宅地块,收金约210亿元。
本次推出地块主要分布在中原区、管城区、二七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金水区等7个区域,推出地块依旧以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合村并城改造项目用地为主,公开地块仅3宗,为郑政东出〔2022〕11、20号(网)地块,以及郑政高出〔2022〕6号(网)地块。
郑政东出(2022)11号地块位于永平路北、黄河南路西,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使用权面积182745.74平方米。起始总价367700万元,熔断价422855万元。
郑政东出(2022)20号地块位于龙湖区域龙湖中环北路北、龙源西二街东,使用权面积116838.63平方米,包括二类居住用地、其他商务用地,起始总价298200万元,熔断价342930万元。
20号地块为产业用地,产业实施方案以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产业的实施方案》(郑东产业用地文〔2021〕7号)为准,摘牌单位竞得该宗地后,四日内和郑东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并由郑东新区管委会出具产业准入审核意见,作为成交确认书的审核要件,如未签订,按违约处理。
郑政高出〔2022〕6号地块位于梧桐街北、红杉路东,规划用途城镇住宅(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使用权面积36919.44平方米,起始总价37730万元,熔断价43330万元。
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熔断后转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资金来源延续“五不得”,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股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