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23:28:25来源:法律常识
征地拆迁中,拆迁户想要足额的拆迁补偿,而拆迁部门则想快点完成拆迁任务,这就导致双方经常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如果拆迁户未在拆迁部门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那么就可能会遭遇强拆,如果拆的是无证房,那么拆迁部门往往给强拆冠以“拆违建”之名,这到底合法吗?拆迁户遇到这种情况,又该如何维权?今天笔者就以广州市白云区的一则厂房强拆案件为例,带大家了解一下。
陈某是广州市白云区落潭镇xx村村民,其在本村依法承租了一处荒地用来经营建设厂房,厂房总面积约为900平方米,多年来陈某一直依法进行经营。
2019年3月,因广州市白云机场城际轨道环线项目建设的需要,陈某厂房所在地被纳入到征收范围,但因的补偿标准不满意,陈某未同意与拆迁部门(镇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2019年4月,拆迁部门在未进行补偿,也未进行任何查处程序的情况下,径行将陈某的厂房建筑强制拆除,陈某遭受了严重的财产损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某遂委托律师提起本案诉讼。
庭审中,被告辩称:“经我方调查了解,陈某的厂房建筑属于违法建筑,我府组织的强拆违建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陈某的起诉不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拆迁部门虽然声称陈某的厂房是违建,但却没有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明,而且拆迁部门实际上也没有进行严格、审慎的调查认定,也没有向陈某作出任何书面的认定文件,因此拆迁部门关于陈某厂房属于违建的辩称,在法律上不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纠纷的发生背景,是广州市白云区机场项目的拆迁所引发的,在此前并没有拆迁部门认定陈某的厂房是违建、更没有行政机关擅自实施强拆行为,本案中拆迁部门强拆行为,显然属于“拆违代拆迁”的违法强拆。
最后,即便从程序上看,本案中拆迁部门的强拆行为,既没有依法公告、催告,也没有听取陈某的陈述申辩意见,更没有作出书面的强制执行决定,显然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拆迁部门的强拆行为,实体上、程序上、执法目的上均严重违法,应当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1.确认拆迁部门强拆陈某厂房的行政行为违法;
2.本案诉讼费,由拆迁部门负担。
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如果因强拆行为遭受了损失,只要拆迁户及时收集了证据并提起诉讼,都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且在国家赔偿阶段,拆迁户所获得的赔偿数额,依法不得低于常规的拆迁补偿。
在这里,蓝秦律师也要提醒大家,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更加专业详细的解答,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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