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00:53:55来源:法律常识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担任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尧强人力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迦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鸿石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原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柴国恩先生、陈思远先生。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原签字律师为冯继勇律师、杨永毅律师、罗汝琴律师。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0号)(以下称“重组问询函”),已对该重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于2021年6月1日公告。开源证券出具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中伦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并于同日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开源证券和中伦的通知,开源证券原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柴国恩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本次重组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开源证券现委派郑大有先生替代柴国恩先生继续履行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职责;中伦原签字律师罗汝琴律师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次重组的签字律师,为保证本次重组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伦现委派臧海川律师替代罗汝琴律师继续负责本次重组的后续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陈思远先生、郑大有先生,签字律师为冯继勇律师、臧海川律师、杨永毅律师。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