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01:56:31来源:法律常识
《三十而已》里有一段剧情:顾佳得知李太太家要出售湘西茶厂,费尽心机终于拿下,去了厂里才发现账目对不上、有机标过期,还面临罚款,气得顾佳回到上海怒怼太太圈,留下一个“独立事业女性”的背景转身而去。
剧情分析一般认为是李太太做局坑顾佳,但从剧情来看,李太太还真没必要这么做:这点小买卖真不至于她费这个心思。港真,这回确实错在顾佳,三百万的投资说大不大,但买个茶厂居然尽职调查都没做,也别怪人家李太太捂嘴笑了。
那么,尽职调查是什么,在投资并购中又该如何应用呢?且听道来。
一、尽职调查是个啥?
尽职调查很难有一个明确的外延和清晰的定义,为了行文方便,本文中仅指企业并购尽职调查。简单来说,尽职调查就是收购者对目标公司的整体情况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可以说是企业收购中最重要的一个风险防范工具。其实尽职调查我们每天都在做:这个苹果甜吗、有虫洞吗?这个雪糕过期了吗?这个茶叶是有机的吗?这台机器有故障吗?……只要涉及到交易,出钱的一方(“收购方”)就一定会希望了解目标物(资产或者股权)的权属、质量、瑕疵等,以规避法律风险。
尽职调查一般由意向收购方委托律师开展。律师开出资料清单后,由目标公司或股东按照清单提供资料,律师结合所提供的资料、访谈以及现场核查结果,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供委托人使用。
尽职调查报告一般会有这些内容:公司简介,公司组织结构,业务和产品,固定资产和经营设施,主要债权债务,劳动合规,正在进行的诉讼和潜在诉讼,行政处罚等等,目的是从全方位了解公司信息,把握法律风险。当然,根据每家公司情况不同,尽职调查内容也会有调整,例如对腾讯和鞍钢的尽职调查就不会是一样的:简单举例,前者会更重视知识产权的核查,以及互联网相关法规的合规性;后者则需要重点关注安全生产的合规性,核查在产品、库存资产,考虑到近年来美国频繁开出出口管制制裁,可能也有必要对终端客户和终端用途进行核查。业界普遍认为农产品行业是尽职调查难度最高的,因为对库存产品的核查会非常困难,想想獐子岛逃跑的扇贝吧……
《三十而已》中,顾佳两口子和徐会计到达茶厂后发现不对劲,徐会计说“和估值报告对不上……”,明显顾佳并没有委托律师做尽职调查,甚至这个“估值报告”也可能是李太太委托会计师根据公司报表做的。从商业角度来说,李太太说的也没毛病:茶厂是你顾佳要买的,自然是你有义务了解清楚再付款,你没问的我不会说,现在茶厂是你的了,不管你能不能赚到钱,转让费还是要付的。
二、尽职调查报告的用处
一般而言,尽职调查报告最重要的三个用处是1.了解风险,2.防范风险,3.调整估值。这三个用处其实也是三位一体的。还是以《三十而已》中的茶厂为例,我们一一来看。
(一)了解风险
这是尽职调查报告直接呈现给委托人的信息。负责的律师团队一般会制作尽职报告的总结,用几页纸描述项目的主要风险点,提醒委托人予以重点关注。从电视剧中顾佳一群人到了现场看到的情况来看,茶厂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权属不清:
2.劳动合规有问题:
3.业务模式存在风险:
以上仅仅是从电视剧剧情中看到的主要风险,实际看到材料或者去到现场可能会有更多。顾佳买茶厂前要是委托专业律师团队开展一次尽职调查,这三百万是不是就不会花得这么憋屈了。
(二)防范风险
了解风险的目的是为了防范风险。律师制作尽职调查报告的目的也是一样,不是为了让收购方放弃收购,而是帮助收购方在全面了解风险的基础上,合理判断风险的高低,进而在收购前和购后经营中防范风险。
例如在茶厂的例子中,律师通过尽职调查了解到有机标已经过期,可以让李太太负责办理新的有机标,并承担相关费用和罚款;业务模式上,如果之前的销售渠道高度依赖李太太,则有必要先与渠道商和代理商签订长期购销合同,明确每年的最低采购量,避免李太太撤资后茶厂找不到销售渠道。同时,收购方聘请律师也会在股权交易文件中明确风险分割,例如要求转让方作出承诺,在办理工商登记(或支付股权交易价款)前完成整改事项,在基准日之前发生的债务由转让方承担,等。
而对于一些比较小的风险,例如如果茶厂没有清晰的财务制度,顾佳则可以根据对实操人员的信任程度自行判断风险高低,抓大放小。
想想,要是顾佳打好了这一套“组合拳”,李太太还敢让顾佳“自担风险”么?
(三)调整估值
目前比较常用的企业估值法有两个,分别是净资产法和DCF法。前者是基于目标公司在基准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可以简单理解为“资产减负债”;后者是根据企业未来几年内的现金流入,计算预期获利后再进行折现。但不管哪一个,都只能作为并购中的参考价值,双方完全可以根据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中提示的风险,在谈判中对转让价格进行协商。
比如有机标过期产生的罚款,如果李太太嫌麻烦不想办理补缴罚款等事项,顾佳也可以提出在股权交易价款中扣减掉;如果村民与茶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却长年未给村民缴纳五险一金、未支付加班费,也可以将这部分费用从交易价款中扣除。相反,如果李太太愿意办理茶山使用权续期事宜,也可以要求增加交易价款。
三、结语
u1s1,顾佳当然可以称得上是个有魄力的女性。不过,给陈旭和沈杰都找过律师的顾佳,自己买茶厂咋就这么大意了?从这个电视剧来看,收购企业或资产前,委托律师开展尽职调查还是很有必要的,就算收购前没找,其实当顾佳发现茶厂有问题时也该及时委托律师与李太太协商或提起诉讼。再多说一点,许幻山的烟花公司也不小了,咋也没个法务或顾问律师?不禁为这两口子的“裸奔”捏把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