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检察院让找律师,为什么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呢

时间:2022-12-01 02:00:21来源:法律常识

为什么要未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生活中会遇到许多人来评论律师这个行业,那么,作为律师,我们为什么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呢?有的人说:因为律师收了钱,为被收钱的一方服务。

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实体法,是判断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是规定如何保障人权及追究犯罪的具体操作。

刑法的作用不仅在于追究犯罪,还在于保障人权,也即不仅要让真正犯罪的人受到惩罚,也要保障无辜的人不受刑法所追究。当你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世界,那么你所接收到的所有信息都会让你先入为主认为其是有罪的。一个刑事案件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初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侦查,侦查及收集证据结束认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查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法院审判。刑法不因思想而犯罪,犯罪事实有三种,一种是真实发生的客观事实,谁也不能将其真实的还原;一种是我们尽可能地通过通过证据来还原所真实发生的事实。我们律师的作用在于依法保障被告人的人权,通过对检察机关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排除非法证据,最终根据证据去判断这个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下一步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提出量刑辩护。

有兴趣的可以思考一个问题:

毒树之果理论”一棵有毒的树上,结出的果实,能不能食用?反观 “杜培武案件”,所有人都认为他有罪,饱经折磨,人权收到侵犯,被判刑,最终事件大反转,真正的犯罪人浮出水面,其才从如此悲哀的人生里摆脱出来。一棵树上一旦出现了一颗毒果子,人们就必然对这棵树上的所有果子都产生怀疑,并予以拒绝。这一颗被发现有“毒”果子的危害不在于它直接威胁了多少人的性命,而在于它会导致人们对这棵“树”的整体失信。人们的信任,可能就在这一次并不恶意也未必造成直接恶果的事件中,被难以遏制地瓦解。因此,我们要为其提供辩护,保证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得出来的结论才是为人所信服的,因此,我们需要抱着怀疑的态度去考证,去保障人权,不让旧事重演。

生存是律师发展推进正义的前提,那么,什么有时正义?至少我认为把它放进刑事案件的领域里,我们可以狭隘的理解为,要保障程序公正,才能保障实体公正,程序一旦出现问题,那么得出的结论是让人难以信服的。不妨各位换位思考一下杜培武案件,也许人的偏见会有所改观。发展不错之后,有的律师会积极投身于公益,但这并不体现于参与多少公益活动去为自己提高知名度,我们能做的小事是当遇到有困难的人时,免收他的律师费,为他提供一次帮助。此外,法律援助也是我们律师提供帮助的渠道。

律师的确是要收费,律师需要生存,需要发展,律师的发展又能推动律师行业的发展,律师行业的发展不断促进法治社会的推进,制度在经济社会中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经济发展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良法促进善治,首先需要制定良法,让我们有法可依,其次,法因有效实施而拥有生命力,我们律师就是促进法律实施的一支队伍。


最后,律师行业也有三观比较正确,为人正直,肯挺身而出站出来主张正义的,所以我们不要管中窥豹,以点带面的去看问题,凡事一分为二的来评价。


也感谢把问题一分为二看待,客观看待我们行业的朋友!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刑事案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 客户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