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04:40:38来源:法律常识
长城网讯(记者曾丝雨 郑白)日前,保定市网友王先生向长城网“问政河北”平台反映了自己被拖欠工资的烦心事。王先生称,他于2016年经朋友介绍在刘守庙附近做瓦工,工期1个月,老板有两个人,一个是南大园乡的,另一个是外地的。工人本来都是找南大园乡的老板结账,当时结账时,他身在外地,便托工友代领,但南大园乡的老板执意不给。后来,他再去要工资,南大园乡的老板百般推脱,最后,对方直接让王先生去找外地的老板要工资。王先生无奈的说:“他也不在保定,我到哪儿去找他?而且他也不接电话,到现在3年了,我都快60岁了,这两个老板我也都联系不上了。”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助他要回应得的5000元工资。
接到诉求后,记者将问题转至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久,保定市人社局做出回复:经我局劳动监察部门核查,反映人王某参与的工程已竣工,承包人陈某与第二承包自然人绒某之间的款项已结清,而绒某尚欠王某工资,有欠条。自然人绒某拒不支付王某工资,已建议反映人王某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工资问题,其表示同意。
那么工人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老板拖欠工资时,应准备哪些相关材料呢?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河北锦泽律师事务所李江锋律师,李律师表示,农民工首先要持有劳务关系证明,还可以附加工作时进出施工现场的证件、施工现场的图片及安全须知单,工友之间相互证明在此处务工的证据等;其次就是要有工程方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同时李律师还提醒广大被欠薪工友,必要时可将发包方一并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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