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08:34:4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贵阳市公安局乌当分局,帮5名农民工追回了拖欠近1年的12余万元工资。而这名男子之所以会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因为母亲将其用来支付工资的钱全部挪用。
2019年1月21日,乌当区劳动监察大队,将贵阳男子许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移送至乌当区公安分局。乌当区公安分局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民警侦查得知,2012年,许某某向贵阳某房开公司承包了房屋修建的工程,完工后,许某某因为和另一名合伙人发生矛盾纠纷,因此拖欠梁某等5名农民工的12余万元工资。了解情况后,民警联系上了当事人许某某,许某某当时承诺,在2019年春节前付清所欠工人工资。但是直到2019年春节过完,许某某都未支付拖欠的工资。办案民警多次联系许某某,但许某某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民警调查认为许某某有意逃避欠薪事宜,随即对许某某采取网上追逃措施。
2019年12月份以来,乌当区公安分在梳理排查欠薪情况时,继续对许某某开展工作。2020年1月7日,专班民警再次来到许某某的户籍地址进行走访调查,多方询问和打听后,终于辗转获得了许某某使用的新号码。
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上许某某,并告知警方已将其进行网上追逃。2020年1月8日上午,许某某来到贵阳市公安局乌当分局自首,并委托律师于当天梁某等5人支付拖欠工资,共计120180元。许某某告诉民警,2019年1月接到民警电话没多久后,他就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交给母亲,委托她将钱发给梁某等人。但许某某的母亲拿到这笔钱,并未及时支付给梁某等人,而是据为己用。许某某得知此事后和母亲大吵一架,去了外地,还更换了手机号。
目前,许某某已经取得梁某等5人的谅解,该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据了解,乌当区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将继续加大打击欠薪行为,努力挽回群众损失,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来源:贵阳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