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08:46:16来源:法律常识
打官司托人情,大多集中在刑事案件的“捞人”和民事案件的“摆事”,无非就是想得到一个非正当的、偏向于对自己有利的司法裁决。靠谱吗?让老于律师告诉你,记得强烈推荐和点赞。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办事找关系、走后门,属于常态。摊上官司,找人摆平是十分自然的想法。殊不知,风险巨大,后患无穷。
打官司走后门有三个关键环节,就是找到人、交上钱、办成事。听我来分析一下。大家也别忘了关注、点赞和转发。
首先,要找到能办事的人。一般要找位高权重的人,但他们却不会轻易插手,因为有法律规定对他们的制约,不得干预司法,国家实行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登记、追究制度,他们会更多考虑影响前程命运的;
再就是找直接办案的警官、检察官和法官以及他们的领导,俗话叫现官现管,他们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记住他们改变不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枉法办案也是要吃官司的,而且要被终生追究责任,为了一点小钱,耽误了一辈子,何苦呢?至少现在的司法官员不会随便下水的;
也只好去找中间人了,中间人形形色色,都是打着能找人、能办事的幌子。可能本身就是骗子,戏码很足,让你相信。即使不是骗子,他真的有关系,能够找到人办事,目的也还是捞钱,而被请托的那个人能够违法办事又是图什么呢?
只要多问几个问号,就会明白其中的奥秘。中间人更多的是利用本来符合条件的“取保”、“照顾”、“偏向”等理由骗钱而已,没有中间人,案件也该这么处理,不过做个顺水人情、从中渔利罢了。
第二是当事人必须掏钱。投桃报李,礼尚往来。看起来名正言顺,其实都是违法犯罪,涉嫌的罪名包括枉法裁判、行贿受贿、私放在押人员,等等。对于当事人来说,本来已经掏出一笔不菲的金钱,再担上一个行贿的罪名,还可能什么事都没有办成,你说冤不冤。掏钱的人经常是怀有一丝侥幸,认为只要有一线生机,就可以奋不顾身。其实,在我的执业生涯中,见过很多被骗的人,都是不听劝告的。也见过很多中间人,绝大多数是骗子。
第三是事能不能办成。我可以说,本来正常程序内就可以办的事,可以左也可以右的事,被中间人说成了功劳而已。非正常的、违反法律规定的事,谁也办不成。除非找到了前面说过的位高权重和现官现管的两种人,还必须他们敢于冒险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必须全力以赴才行,但代价绝不仅仅是金钱的多少,这个代价恐怕也不是普通老百姓能承受的。
听我的,做个守法公民,按照法律办事才是正道。好吧。点个赞,咱们接着说。
律师生涯中,见到找人办事的很多,大部分当事人吃了哑巴亏。我郑重提醒,打官司走后门太不靠谱,都是上当受骗。等你发现上当,再去索要钱款,已经来不及了。不是钱没了就是找不到人了。你的麻烦才刚刚开始。如果你的要求合理合法,那么直接去找警察、检察官和法官,说明事实和理由,之后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就可以了。
你听明白了吗?凡事三思而后行啊。帮忙点个赞吧。你有什么想法,可以发评论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