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09:33:47来源:法律常识
3月17日,网传河池市宜州区百家惠超市经营出现困难将倒闭,建议持有购物卡的消费者及时前往消费。该消息传出后,引发不少顾客前往该超市抢购,不少货架货物被清空。
该超市部分货架已空。
超市回应:
3月18日,针对因网络说法引发的抢购潮,百家惠超市联合宜州市大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一份承诺书称,因疫情原因及经营调整,百家惠超市将于2020年3月23日结业闭店,由大洋超市驻入。
承诺书称,如顾客有未消费完的购物卡,百家惠超市可供消费者两种方式选择消费:未消费完的购物卡请于2020年3月23日前到该超市消费,如3月23日前未能消费完,后续30日内(2020年4月23日前)可到大洋超市,凭百家惠超市的购物卡余额确认单,等价置换成大洋超市的购物卡使用。
有不少消费者闻讯来抢购。
承诺书发出后,有网友提出能否直接退钱。对此,3月19日,宜州百家惠超市店长管女士表示,目前暂不支持退钱方式。据她统计,目前尚待消费的购物卡金额约200万元,而超市正在与大洋超市对接有关消费卡等承接具体事宜,根据有关合同,大洋超市近期将进场,重新装修后继续营业。
管女士表示,目前百家惠超市不再采购缺货的商品,正加快有大洋超市落实有关交接细节,请网友勿在疫情期间乱传谣,避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超市员工从仓库调货。 本文图片均由罗印华摄
部门反应:当地多部门已介入
3月19日,宜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有关工作人员回应,目前部门均已介入了解此事,并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如超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我们接到投诉后,将依法依规处理。”宜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工作人员说。
南国早报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张慧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持有超市购物卡,购物卡存在双方买卖合同关系,都应该依法履行合同。超市如若事先违约,即便委托了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消费者仍有权要求超市退款,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编辑丨蔡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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