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09:59:03来源:法律常识
征地拆迁期间,因对征收部门的评估价格不满意而未签协议,征收部门擅自实施强拆房屋、强推土地的行为,那么就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在行政赔偿程序中,如果被征收人不同意按照征收部门评估结果来赔偿,那么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案涉被征收财产重新进行评估。今天,笔者就以蓝秦律师往期代理的一则广东湛江果树被强推案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案情简介
2014年,陈某承租了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某村的10亩土地,用于种植果树和其他经济作物。2018年4月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案涉地块被征收,征收部门(街道办)对陈某的地上附着物进行了评估,将陈某的许多果树均认定为幼苗,最终每亩只给补15000元,陈某认为该估价结果错误,遂未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
2019年3月,征收部门组织人员,将陈某案涉10亩地上果树全部强铲,并强占了案涉土地。陈某不服,遂委托蓝秦律师进行依法维权,代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依法提起强推赔偿的行政诉讼,并提交了果树被强推前的照片、视频,依法申请法院在本案中对陈某10亩果树价值重新进行评估。
二、案件分析
本案征收部门强推陈某果树、强占案涉土地的行为,系行政强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34、35、36及37条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应履行法定程序,应先催告并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只有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时,行政机关才可以做出强制执行决定。本案中,征收部门完全未履行上述法定程序、更未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其强推果树的行为无论实体上、程序上,均是违法行为。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征地拆迁期间,对于被征收人合法享有的房屋、土地、财产,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力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无权擅自实施行政强拆行为,本案征收部门强推果树、强占土地行为亦违法。
关于赔偿数额问题,被征收人在诉讼期间有权申请法院依法鉴定,因本案系违法强推果树所引发的行政争议,征收部门违法在先具有重大过错,因此鉴定费用应当由征收部门负担。
三、法院判决
根据广东xx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本院认定陈某果树4.5万元/亩,即征收部门应赔偿陈某果树损失共计45万元。
1.确认征收部门强推果树、强占土地的行政行为违法;
2.判决征收部门赔偿陈某45万元;
3.本案诉讼费及评估费2500元,均由征收部门负担。
四、案件总结
征地拆迁期间,如果被征收人不愿意在补偿问题上妥协,往往都会遭遇违法征收的风险,强拆房屋、强推土地更是并不鲜见,但只要大家提前搜集好证据材料,因违法强征行为所受到的损害,都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挽回的。具体到本案,陈某就是因为在强推前对案涉地块上的果树拍照、录像,保存了果树的真实样貌,为后续法院重新委托评估、最终获得合法合理补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因此,大家在征地拆迁期间签补偿安置协议前,一定要理性思考,千万不要因为迫于强拆压力一时冲动签字,因为一旦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后续再想获取合法合理足额的补偿,难度都会大大增加。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私信留言,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