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0:48:53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吐槽成了一件危险的事情。
先是范志毅吐槽男篮导致吐槽大会停播,然后是杨笠吐槽“男人”被疯狂举报。
今天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员工在工作群中吐槽老板,被开除了。
这哥们是在员工自己组织的群中吐槽老板的,十月份吐槽完,十一月才被叫去谈话。
老板认为这哥们在员工微信群内发送的信息属于不当言论,对老板高大上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了公司纪律。老板给了两条路让其选择,要么自己主动辞职,要么被公司通报开除,总之就是必须走人。
这哥们当然不肯自己主动辞职了,要知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自己主动辞职公司是不给补偿的。
于是公司就以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把他开除了。不但不给赔偿,要要求其赔偿公司违约金三万余元。
仅仅因为吐槽了几句就被开除了不说,还要赔偿,这怎么能行。于是这哥们提起了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万余元。
劳动部门还是比较讲道理的,裁决结果支持了这哥们的请求。
公司老板一看,这怎么行,我们是正经公司啊,不是培养脱口秀艺人的地方。这要是赔了钱以后还怎么树立权威,公司还怎么管理,老板的脸往哪儿搁?
于是公司果断上诉。
根据案情,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主要围绕这哥们吐槽的行为算不算“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一焦点来展开。
法院把该公司管理员工的《行为守则》拿来看了看,上面的相关内容规定“不准拉帮结派、挑拨离间、无中生有、造谣生事……不准作出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和信誉的行为……”。
最后法院认为这哥们在微信群吐槽老板的行为不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法院给出的理由是:一是吐槽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顶多算调侃,够不上侮辱;二是吐槽仅仅在微信群里,并未公开,不会降低老板的社会评价;第三公司的规定过于宽泛,没啥可操作性。
最后判决公司支付贺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最后普及一下,公司违法开除员工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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