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1:24:00来源:法律常识
房屋征收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为什么郑先生家的房屋就安置补偿协议还没有商量妥当就遭受了非法拆迁,该如何举证?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因拆迁部门未依据法定程序实施拆迁,在未出示任何执法手续的情况下便组织众多人员和挖掘机等大型机械开进郑先生创办的饰品加工厂。一夕之间,价值百万的货物被压在倒塌的墙瓦下。原来是前阵子该区域被纳入征收范围,包括郑先生家的饰品加工厂在内。管理委员会向郑先生下发了搬迁通知书,要求尽快搬走,且拆迁部门与郑先生双方未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东西虽搬了一部分,但剩余的大型机器和货物还未来的及搬走厂房就已变成一片废墟。
事发后的早晨郑先生过来就看到这样的局面,盛怒之际一纸诉状将拆迁部门告上法庭并委托律师帮忙代理。他知道“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只简单拍了厂房损毁照片及拆迁文件作为初步证据,厂房说没就没,举证这个环节难免有些力不从心,这可如何证明所受损失?律师给出建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法院认为房屋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中,郑先生提供了初步证据,但因行拆迁办的原因导致郑先生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拆迁办亦因未依法进行财产登记、公证等措施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的,人民法院对郑先生未超出市场价值的符合生活常理的房屋内物品的赔偿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因此拆迁过程中要防患于未然,在遇到违法拆迁时,一定要及时保存相关有效证据,为将来维权争取胜诉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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