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4:47:53来源:法律常识
温州一对情侣,男方出资购房并将房子登记在女友和自己名下,可世事难料,人的感情说变就变,那刚刚付过首付的房产究竟怎么办?
刘先生(化名)告诉记者,他在今年3月和女友一起看中了一套房产,当天晚上就做了认购并将30万转入了对方公司。
刘先生:之前是我在微信上发过两个的身份证,签(意向)合同的时候是我一个人过来签,当时可能我女朋友是有点忙,没过来签,我一个人全部把它签了的,然后房开可能是直接把手续给提交到房管局了。
刘先生表示女友当时很忙,就自己一个人到售楼处签署了有两个人名字的《认购书》。然而100多万首付后,刘先生发现小区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再加上自己和女友的感情出现了变故,他就想退掉这套房产。
刘先生:刚开始付了30万,后来付到180多万。
记者:首付了是吗?首付你是百分之多少的?
刘先生:对,30%了。发票开过来是我个人,但是它下面备注的是2个人,但是合同上没有两个人签名,可以作废的吗?
退房的时候,刘先生遇到了麻烦。房开的销售告诉他,因为是两个人的名字签署的《认购书》,所以退房也需要两位购房人一起操作,但刘先生说女友不肯来退签,至于原因他闭口不谈。
刘先生认为他自己之前一个人在没有女朋友《委托书》的情况下签了《认购书》按了手印本身就是无效的,希望房开公司直接给他办理退房手续。然而房开公司却不这么认为。
房开陈女士:因为他那天晚上看得比较晚,然后他是转账转过来的,他来签字的时候,当时也说女方不方便,就自己替女方签了字,这个是预定协议书的事情。这个合同是要网签合同的,我们跟他确认完了以后,他确定是写女方跟男方两个人名字,已经跟他再三确认过了,客户明确过女方占90%,他自己占10%。
同时,房开代表陈女士还提供了一段当时销售顾问和购房人刘先生的微信聊天语音。
刘先生:反正你帮我申请,付30%、40%都没关系的。
销售:好的,我就这样按刚才我说的给你申请上去了,然后确定买两个人的名字,这边的话到时候这个是不能变的,改房、换房这些都不可以,因为我们到时候会连到房管,提前跟你说一下。
刘先生:我刚刚到,我问问她,她说自己今天事情有点多,我打个电话问一下,反正我把你钱付掉,人迟点去没关系吧。
房开公司表示目前两个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都已经上传到房管系统,虽然他们也很愿意配合刘先生办理退房,但还是必须要经得他女友的同意,两人一起签退房的相关协议。
陈女士:我们公司层面,因为他的个人情况,我们也是同意退的,不是不同意退。同意退的话得他过来办手续,因为这个是一个网签合同号,我们得去房管网那边去把它给解除掉,他配合我们签字就行了,我们可以给他退没问题。
记者:但是需要两个人一起来签字?
陈女士:出现在合同上的人签字就行了,从合同的角度来说是两个人都在上面,就两个人都要保护。
陈女士告诉记者,原先之所以同意刘先生一个人代签也是考虑到方便客户,没想到变成了现在的纠纷,自己也感到有些无奈。
陈女士:我甚至告诉过他(购房人刘先生),能否提供女方的联系方式,我自己从第三方的角度和她沟通,我也不说情感的事情,只是从手续方面去沟通,但是客户不能理解我这个方案。
随后记者联系上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备案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建议购房人走法律程序。
商品房备案科工作人员:不是双方在我们面前签字的,我们没有办法监督,这个你要打官司走法律程序了,我们没有这个执行权。
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究竟应该如何处理,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的苏亮律师认为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刘先生想办理退房首先要证明这些签字都是出自他一个人。
苏亮:男方如果要退的话,那他就要证明他所说的一个主张,就是说字要全是他自己一个人本人自己签的,要么他这边要申请做个笔迹鉴定,也要去证明这些字都是出自他一个人的一个签字行为。
苏律师表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男性购房人代签行为是得到女方授权的话那就属于一种无权代理行为,合同是效力待定的状态。但如果女方追认了刘先生的代签确实是自己授权的,那情况可能会发生改变。
苏亮:只有在女方这边同意追认的情况下,那么合同才会正式生效,如果女方不追认,或者经其他方式催告以后一个月也没有表示要不要追认的情况下,那视为不同意,那这份合同本身就不能认为是两个人共同买房的行为,那么合同是部分无效的,就要回归原点,就应该认定为是男方自己的一个个人买房行为。但因为这个手续已经进行了网签备案的,房管局那边看到是两个人名字,那到时候如果它是涉及到一个办按揭或者以及房屋过户,如果一方不配合的话,那男方这边的手续可能都是办不了的,就会这样的,有这样的一个法律后果存在,建议早点协商处理。
刘先生表示会根据情况再考虑下其他处理办法。
来源:科林维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