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8:39:53来源:法律常识
【亮点】本案是全国首宗涉污油水走私案件,也是深圳市检察机关首次尝试在审判阶段启动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案件。
2018年以来,H公司委托甲、乙的运输公司对接收的污油水进行运输,甲、乙未按海关监管要求将接收的污油水直接运输至污油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将接驳的油污水运输至异地的油库进行“油水静置分离”预处理,并在预处理后将油水分离后的废油出售给外地买家,再通过添加江水、淡水等方式补齐污油水总数量后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骗取处理厂开具无害化处理证明,H公司凭该证明向海关办理核销。在该业务模式下,污油水在转运过程中脱离了海关监管,违反了污油水接收、处置的程序要求。
2020年6月10日,S机场海关辑私分局以涉嫌走私污油水为由,对公司负责人A、原副总经理B采取了强制措施。2021年7月6日,S市检察院以H公司、A、B涉嫌走私废物罪向S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7月9日,黄敬律师刑辩团队接受委托,由黄敬律师、易凡律师、刘兵发律师、胡玄欣律师分别为H公司以及两名涉案人员提供刑事辩护帮助。因接受委托时,该案件已被提起公诉,经与公诉人反复沟通,2021年9月23日,检察院同意H公司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监督考察,并提出若企业通过合规验收,则建议人民法院对负责人判处缓刑的附条件量刑建议。
2022年5月,H公司主动向检察院申请使用第三方机制,2022年6月7日,S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企业合规启动会,启动第三方监控人监督合规工作。2022年8月31日,刘兵发律师与H公司负责人参加听证会。2022年9月5日,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合规整改评定意见书》,确认H公司在监督考察期内有效执行企业合规计划,经考察评定为整改合格。
刑事合规在我国属于新制度,实践中仍处在探索阶段。本次辅导涉案企业开展刑事合规工作,我们采取团队驻点企业办公模式,在检察机关、第三方监控人的指导下,与涉案企业一道,逐步摸索出刑事合规工作开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在此基础上逐步落实刑事合规各项工作,提交相关工作成果,最终得以顺利通过合规验收。
(一)工作思路
1. 找准合规依据
为使刑事合规达到其目的,国家和地方层面都起草或出台了合规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合规的标准化指引。此次刑事合规,我们主要通过参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深圳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征求意见稿)》《深圳市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九部门发布的《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五份文件以及第三方监控人提供的合规实践方法论,全面了解合规的理论和实践新要求。
2. 转变思想观念
律师开展刑事合规辅导与刑事辩护工作,最大区别在于:
(1)刑事合规关注企业自身的管理和业务流程问题,刑事辩护更多关注法律本身,如入罪还是出罪、轻罪还是重罪、此罪还是彼罪等问题;
(2)刑事合规工作中,律师的角色类似于企业的管家,全方位辅导企业合规工作,与第三方监控人、检察机关具有更多的一致性,即希望企业通过合规,挽救企业;而辩护过程中,辩护律师与控方立场不同,会产生一些观点的对抗。
基于此,辩护律师开展企业合规辅导的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采取刑辩思维开展工作,与办案单位、第三方监控人一道辅助企业从自身管理、流程出发,按要求开展合规工作,助力企业合规,让企业行稳致远。
(二)工作过程
找准合规依据、明确合规工作与刑事辩护工作的差异后,我们主要从问题根源分析与风险评估、合规管理制度与流程设计、领导层承诺、搭建合规组织架构、合规培训与沟通、建立监督、响应与持续改进的合规机制六大方面开展具体工作。
1. 问题根源分析与风险评估
刑事合规的首要工作是调整涉案违法违规业务,找到涉案问题的根源,多维度、全方位地深入分析涉案原因,并对涉案业务进行系统性地风险评估,拟定整改措施;涉案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也应一并开展业务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促进全面合规。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拟定《合规整改工作计划》,做好工作安排。《合规整改工作计划》是检察机关合规验收、听证的依据,计划要贴合实际需要,措施要有可操作性,计划要合理。
2. 合规管理制度与流程设计
制度的梳理和流程的设计是合规整改工作的重头戏,搭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合规制度管理体系,是检验企业合规整改工作成效的关键。此次合规整改,我们辅导企业从最顶层的企业合规价值理念着手,制定《企业合规管理办法》,针对此次涉案的业务,梳理制定专门的业务管理制度及具体的业务操作流程、作业指导书及相应的表单,使企业形成了从“合规价值观-《合规管理办法》-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关键岗位作业指导书”的立体化合规制度管理体系。这套体系既有纲领性合规文件,又有具体的可操作业务流程和作业指导,更加规范企业的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制度文件的出台均应遵循企业规章制度的基本规则,即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确保制度出台程序合法,内容有效。
3. 领导层参与并承诺
企业合规是典型的“一把手工程”,因此,企业负责人的参与、明确企业合规整改的价值观对合规整改工作至关重要!合规工作从“企业负责人-管理层-基层员工”,都应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合规意识,让合规成为企业自上而下每个人的内心确信,变 “被动合规”为“主动合规”。当然,合规律师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可以采取签署合规承诺、合规宣誓、张贴领导层合规承诺书、将领导层合规承诺编入企业合规手册等多种方式,让合规工作深入企业的日常管理、深入企业的每一个毛孔。
4. 搭建合规组织架构
合规的体系性、全面性要求必须有专门的合规组织机构,负责统领、协调、具体开展合规工作,确保各项事务的连贯与延展。
合规律师可根据企业规模,合规组织机构可以由原有的法务或风控部门组成,也可新设;根据合规需要,机构可常设,也可以是临时组织。为避免决策和执行角色混同引起对合规有效性的质疑,建议合规组织机构仅作为决策机构,下设部门或者岗位负责执行。合规组织机构的权力依据必须合法有效,其与执行人员的职责应当在纲领性文件中清晰载明。机构的组成人员可包含企业负责人,组成人数为单数,确保议事机制可行。
5. 合规培训与沟通
培训与沟通贯穿合规工作始终。在制定或者更新合规管理制度文件后,及时开展培训是确保制度落地的关键一步。只有员工清楚规则,才能依规做事,合规管理制度体系才得以运转。同时,在每一次的培训后,企业应建立考核机制,考察参与者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检验培训效果。
合规培训和沟通形式多样,特别是在疫情影响下,创新多元化的参与方式能够提升培训和沟通的有效性,提高员工参与度,如在线上、线下组织茶话会、座谈会等,通过轻松的氛围让员工交流合规心得。
6. 监督、响应与持续改进
合规是一项长效机制,企业应当设置一些具体机制,确保合规监督落实到位,如建立行之有效的审查机制,将合规审查作为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等经营管理行为的必经程序;建立事后复查、复核机制,不时开展回头看工作,检查已开展合规工作的有效性,及时防控风险;建立培训机制,不断对企业管理层、员工开展合规培训,避免合规整改一阵风的现象,做到真合规,真整改,合规观念深入人心;同时,要善于发动群众,建立举报机制和有效的奖惩机制,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
(三)工作方法
此次辅导企业开展涉案企业刑事合规专项工作,我们总结了一些方法,这些方法都在此次合规整改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1. 细致,工作留痕。涉案企业合规更多的是一项非诉讼业务,对文件、材料的要求非常高。因此,合规律师在开展合规工作时,材料制作要精细,过程要留痕,比如会议照片、记录、纪要、文件修订过程,确保所有工作有迹可循,也为合规听证积累素材。
2. 善于用图表等工具可视化表达。出具报告、编制企业规章文件等,可以将适当的内容转换成图形或者表格等方式进行展示,更加直观、易懂。
3. 模拟听证。办案过程中,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我们会开展模拟法庭,通过邀请一些行业内的资深专家模拟法庭现场,进而检验诉讼方案是否可行;同理,合规工作中,前期进行多次模拟听证,不仅能让企业负责人对公司情况、整改工作情况有系统、全面的了解,也能有效锻炼和提高其语言组织能力、逻辑能力、应变能力。同时,通过每一次的模拟问答,还可以收集不同的人对企业整改的不同疑问,据此研究解决方案,整理、检验前期合规整改工作的有效性,提振信心和凝聚全员的力量。
4. 制作问题清单。问题清单一般和模拟听证配合使用,我们此次辅导企业合规,每天都会要求参与人员提出两个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由专人负责汇总,并针对问题清单的内容提出解决方案。
5. 整理工作清单。工作清单是定期总结的结果,也是工作留痕的目的。制作工作清单不是胡乱罗列工作内容,我们可以按照不同标准对工作进行各种分类,让合规效果立体可见。
刑事合规是一项新的法律业务,此次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是全国首宗涉污油水走私案件,也是深圳市检察机关首次尝试在审判阶段启动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案件。律师辅导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工作,除了熟悉法律外,还应当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储备,如财务、管理等,要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辅导好涉案企业做好刑事合规工作,任重道远。
【链接】
提问1:什么是刑事合规?
回答1:刑事合规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企业犯罪案件时,督促涉嫌犯罪的企业针对与涉嫌犯罪有密切联系的合规风险,制定专项合规整改计划,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形成有效合规管理体系,并在合规验收通过后给企业设立一定期限的考察期,确保涉案企业通过整改验收后能够持续性合规的制度。
对于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经监督考察评估符合有效性标准的,检察院将对涉案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等从宽处理决定,以激励涉案企业主动合规、提升经营管理法治水平。
提问2:刑事合规从宽处理的法律依据?
回答2:
九部门《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2022.4.20施行)
第二条 对于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经评估符合有效性标准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参考评估结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不起诉的决定,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从宽处罚、处分的检察意见。
对于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经评估未达到有效性标准或者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评估结论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作出批准逮捕、起诉的决定,提出从严处罚的量刑建议,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从严处罚、处分的检察建议。
《深圳市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21.7.28施行)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合规,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21.4.6施行)
(二)试点形式和内容
1.与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检察建议结合起来。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对涉企案件,做到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要提出判缓刑的量刑建议,督促企业建立合规制度,履行合规承诺。
2.……
3.与依法适用不起诉结合起来。不起诉类型既包括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的不起诉,也包括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不起诉,以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不起诉。对不起诉案件,做到应听证尽听证。
刘兵发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执业领域:刑事合规 、刑民交叉
高岸芷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民刑交叉
黄训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彭祝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