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20:38:17来源:法律常识
宁德的张正苏女士出国前曾把一张欠费一万九千多元的信用卡委托亲戚打理,在这期间,她每月都往卡里存五六千元,一年后,当她拿回这张卡时,里面居然还有没有还清的款项!这让她有些坐不住了。
宁德的张女士在国外打工期间曾委托一位亲戚帮忙借款两万元补齐自己一张信用卡的欠费缺口。为了便于操作,张女士的丈夫将信用卡和密码都交到了这位亲戚,即张女士侄女的丈夫,郑先生手上。
拿到信用卡后不久,郑先生突然打电话告诉张女士,自己刷了卡里的1万1千元,而在这之前并未征得张女士的同意。
碍于情面,张女士并未多说,只是要求对方尽快还款。今年5月份,当张女士回到宁德,查询了信用卡账单后还是吓了一跳。
再看看先前委托郑先生做的两万元还款明细,张女士更是恼火。
张女士告诉记者,从把信用卡交给郑先生,到收回这张信用卡,13个月的时间里,她一共往卡里存了8万多元,对于现在的这种状况,张女士希望和郑先生核对账单,但是对方却是一拖再拖。
从张女士提供的信用卡账单上看到,还款记录有‘网银贷记还款—人行网关’、‘自助设备还款—异地’等字样。
那么,这些信息是否能看出是国外汇回来的钱呢?公益律师和记者来到银行了解情况。
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仅从目前看到的信息,还不足以确定这些还款一定是张女士从国外汇回来的钱,但如果要查阅更详细的记录还需提供司法查询函。对此,公益律师建议先和郑先生当面沟通。
就在公益律师和记者准备陪同张正苏去派出所时,郑先生回拨了公益律师的电话,表示一个小时候后可以到他单位见面。
可等公益律师一行人来到了郑先生的工作单位,电话却是一直占线。
换了一个号码,公益律师终于联系上了郑先生,在几次临时变卦后,电话里,郑先生又一次提出了“要求”,“ 要采访他需要取得单位宣传部的同意……”。
在郑先生单位的宣传部,公益律师和记者咨询了工作人员和部长。
最后,公益律师和记者仍然没有见到郑先生,那么,接下来事件该如何处理呢?看看演播间律师的建议。
律师解读
1
把信用卡给亲戚打理,这种做法妥当吗?有什么风险?
该种做法明显是欠妥当的,信用卡不能够也不允许借给他人。一旦被银行发现了你的行为,卡片随时有可能被银行冻结,并要求立即还清所有欠款;其次,一旦出借信用卡后亲戚有私自消费并长期逾期不还,就会影响当事人的个人信用;再次,即使私自刷卡消费的是当事人的亲戚,按照信用卡领用合约规定,当事人仍有义务向银行还清借款,如逾期未还,还需要支付高额利息和滞纳金。最后,将信用卡借给他人,相当于把自己的卡号、有效期、密码都交给了别人,即使卡片最后归还给当事人,也存在被盗刷的风险。
2
郑先生在张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刷了她的信用卡,1万1千元,这个有什么法律责任么?
郑先生虽然不是合法持卡人,但其作为实际用卡人,在当事人张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消费了1万1千元,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196条中恶意透支信用卡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可以追究郑先生的刑事责任。
3
张女士该如何证明自己有从国外汇钱,且信用卡非本人消费呢?
张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的形式查询信用卡账户的详细信息。此外,张女士可以提供自己的出入境证明,证明信用卡部分卡账在国内的消费时间内本人在国外的事实。其次,可以向信用卡银行调取信用卡的具体使用情况(即消费的商家),来证明在国内商家消费的内容并非在国外的自己可以消费、使用的。
4
就郑先生而言,他如何证明双方争议的五万多元不是自己消费的呢?
在遇到信用卡盗刷行为时,要首先致电信用卡的银行客服,将卡片冻结挂失,若卡片在自己手中,还要保留非本人交易的证据,方便以后处理。最后,应该向警方报警,并尝试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