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找专业看守所会见律师哪个好,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向辩护律师提出

时间:2022-12-01 21:51:07来源:法律常识


解读刑事辩护(1):嫌疑人在看守所会经历什么

刑事辩护是一门高度社会性的专业的工作,可能在很多普通百姓看来,要么觉得神秘莫测,要么觉得好像翻翻刑法书就学会了。其实这都是一定的误解。

要想取得好的辩护效果、让当事人还有其亲属的满意,不仅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还需要律师接地气、懂得我们客户的需求、了解当事人的情况,这样才能取得辩护效果的统一。

接下来,我会以个人的工作经验陆续分享几篇文章,从不同角度来分析解读刑事辩护的各个角色。

大家都知道一名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后,会被送至看守所进行羁押,但是从进看守所开始到最后出来,一名犯罪嫌疑人会经历什么?本文为您揭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案机关的民警最多只能在办案场所关押犯罪嫌疑人24小时,超过时间(哪怕一分钟)就是违法,所以您的亲人、朋友如果被派出所或者便衣民警带走,24小时之内一定出结果,到底是回家、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一、收押


在办案机关的公安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带至看守所之后,首先是收押。

以广州市某看守所为例,首先看守所会安排医务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必要的体检,如果犯罪嫌疑人自身有相关病例或者疾病,看守所医务人员会进行相关的记录登记保管工作,完成初步的体检工作后,看守所的收押工作人员会开始进行收押工作,具体包括对送押机关的送押文书、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资料进行核实、收纳并录入。

在此期间,收押人员还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全身的脱光检查,请注意是全身赤裸的检查。

该检查有两个目的:

第一、看即将收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体是否有异常的伤口并进行询问记录;

第二、以防犯罪嫌疑人将不允许的物件(比如金属、食品、药品等)夹带进入监仓。

同时会采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信息并对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的贵重物品进行保管(注:不是所有物品)。


二、关押


其次是关押,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在完成收押工作后会将犯罪嫌疑人带至监仓。

一般情况下,有条件的看守所会拿几个监仓设置成专门关押新入所在押人员的过渡监仓也就是常说的新兵仓,根据监仓的大小和看守所管教警力的配备,每个监仓关押的在押人员人数各不相同,同案犯不关押在同一个监仓。

每个监仓都会配备一名责任管教,由该名管教负责该监仓内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每个监仓配置一个大通铺、一个厕所(敞开)、一个小的洗澡、洗衣、晒衣的风场,这里的风场并不像监狱的大广场,而是一个狭小的几平米或者十多平米的小空地,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从进到监仓后,除非办案机关提审、律师会见、管教问话、就医检查、外出辨认现场,在看守所的整个期间,犯罪嫌疑人都是在监仓内,不得外出。

犯罪嫌疑人在进入新兵监仓后,按照规定必须快速的熟记监规,看守所也会告知其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除了看守所统一派发的基本的生活物品,其他物品不允许携带进入监仓。犯罪嫌疑人每天的生活起居基本就是准时统一起床、洗漱、吃饭、打坐、睡觉。傍晚看守所会安排部分时间在监仓内自由活动。


三、具体细节

具体的关押细节,本文在以下以问答方式进行揭秘

(一)在押人员在看守所会不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被殴打?

答:基本不会。

为何回答为基本不会?首先法律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人权。

能够接触在押人员的无非三类人员,首先是办案机关的工作人员,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法律行为都要符合法律规定,以笔者所认识的、所接触的办案机关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殴打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毕竟对在押人员本人而言,案件如何发展会影响他的人生,但是对于办案机关工作人员而言,一方面是自身正义感,查明真相、惩治犯罪;另一方面这就是一份工作而已,没必要自己给自己不必要的麻烦,一切要在合法合规合理的基础之上去进行,动手去打人,一方面涉嫌刑讯逼供,另一方面可能制造冤假错案,人心都是肉长的,在没有十足证据证明在押人员有罪之前,在押人员也只是犯罪嫌疑人,况且在押人员也有自己的人权。

其次,是看守所工作人员,更多是管教民警。

还是那句话,现在是法治社会,对于管教民警而言,铁打的工作岗位,流水的在押人员,管教民警也是有血有肉有家有室的普通人,他们也没必要、没动机去殴打一个手无寸铁的在押人员,而且作为纪律部队的司法人员,他们更懂得知法犯法可能的后果。

相反,更多时候很多管教民警恰恰是众多在押人员的心灵指引师,在很多进入过看守所的人看来,在那么一个封闭压抑的环境,能够得到管教民警更多的关心和照顾是相当的珍贵的一件事情。

最后是同监仓的在押人员,监仓内的在押人员来自不同地方、不同环境、其经历不同、所犯的案件情况也不同,他们彼此之间人生观、价值观、性格都各不相同,但是都是关押在一个封闭、条件艰苦的环境。

一般情况下在押人员彼此之间都能相互照顾,体谅,但是随着关押时间的推移,不排除极个别的性格偏执、极端、甚至个人习惯非常差、案件带来的心理压力巨大等等因素偶发的争吵甚至打斗行为,但是目前看守所都有监管人员24小时监看,他们发现有异常后都会及时发现并阻止,所以这就是开头所说的现在基本不会发生。


(二)在押人员在里面生病了会不会得到有效的医务治疗

答:首先说说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生病是如何处置的,目前国内的看守所因为大小不一,当地经济条件不同,具体情况也不一致。

有条件的会和当地医院联合设立监所门诊,常年由专业医生驻所并配有较好的医疗设备,随时观察应对治疗在押人员的病情。

规模较小或者条件较艰苦的看守所,虽然没有医院医生驻点,但是本所也会有自己配备的具有一定医务知识的工作人员应对较简单的在押人员病情,并且每个看守所根据单位情况配备一定量的应急药品。

如果在押人员病情较重甚至危及生命,看守所民警都会送往专业的有能力的大医院进行治疗。

有朋友可能会问:那为何每年都有听到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的情况发生?对于这个问题有以下几种可能:

  1. 在押人员突发重大病情、以至于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得不到专业抢救,就必死无疑的,比如心肌梗死、突发脑溢血等,这种情况不要说关押在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哪怕是人身自由的普通百姓遇到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无能为力。
  2. 看守所,尤其是近年来新修建的看守所一般都远离市区,在押人员从发生病情到送往医院需要的流程是首先监仓人员报警通知监控人员,监控人员通知所内医务人员和管教民警前去查看,在体检查看完后立马上报领导,由值班领导批准送往医院,同时安排值班押运车辆、司机还有管教民警、医务人员随车一起送往医院,这个时间长短根据路程、路况都有关系,当然也会一定程序影响救援的效果。
  3. 被同监仓在押人员或者被监管人员、审讯人员殴打、伤害致伤致死,这种情况下的死亡应该归纳为非正常死亡。不管是哪一种非正常死亡,都得有人对在押人员的非正常死亡负有刑事责任。所以针对在押人员外出提审、辨认现场回来,看守所工作人员都会重新进行体检,并询问在押人员个人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是否有被刑讯逼供、殴打。如果查实,看守所会及时通知监督机关介入。看守所管教的最重要工作也是了解所管辖的在押人员的身体状况、心里动态,预防和及时制止可能的纠纷、打斗。
  4. 在押人员自伤自残甚至自杀,这种情况其实在看守所屡见不鲜,这种情况更多时候是在押人员自身心态影响的,在下一篇会解读在押人员心态的变化。

看守所的医务人员每一次对在押人员进行体检和治疗时都会做好相关笔记和台账,以便以后查阅。而这些台账也是证明在押人员病情的发展和治疗与否的证据。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在押人员的基本人权都能得到保障。当然如果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或者监管民警失职、渎职,那就另说,但是笔者个人接触、了解的,虽然不排除此种情况,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发生,毕竟监所民警也是人,除非特别情况特别的人,没人愿意自己脱了警服进去不是?所以在押人员的家属们完全可以放心现今的看守所关押,已经是文明执法。


(三)在押人员在看守所的生活作息是怎样的?

答:现在的在押人员在看守所都是统一作息,早上中午晚上有统一的时间来安排:起床、整理内务、洗漱、学习、自由活动、操练、睡觉。除非提审、律师会见、管教谈话,外出辨认现场、开庭审理。其他时间从开始进看守所到最后出看守所每天如此。具体的时间安排每个地方的看守所不一样,根据天气季节也有变动。


(四)亲人被关进看守所了后,家属能见到吗?能够打电话吗?

答:不行!根据《刑事诉讼法》个人因为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后,在整个案件没有了结(释放、取保、判决执行)之前,家属是不能会见在押人员的,在此期间在押人员除了办案机关的工作人员之外就是律师。根据案件侦查时间的长短情况,家属等待的时间也不同。所以辩护律师在此时此刻是家属和在押人员唯一的有效沟通桥梁。


(五)为什么很多时候家属和在押人员没法收到彼此书信?

答:很多的当事人家属和在押人员都会问我这个问题,我在此一并回答,收不到书信的原因很多,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在押人员是具有一定的通信自由,这个是基本的人权,但是请注意,这里的自由是相对的自由,书信中如果有涉及案情、可能造成串供、作伪证、转移涉案财产等对案件侦破有影响的内容,这封信就不用想了,肯定会被工作人员截留。管教民警可以审核查看书信的内容,这是他们工作的内容之一。
  2. 书信从邮局寄出去,很多时候会经过很多人的手,快递都还好,尤其是里面的在押人员写的书信,只能贴邮票寄平邮。平邮不像快递,至少还能查询到哪里了,平邮相对寄丢失的概率大很多。
  3. 很多家属居住的地方是出租屋或者村里面,很多人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的门牌号,也不知道自己附近的邮箱在哪里,哪怕寄到了,可能自己都不知道。
  4. 现在人习惯了手机,很多人上次提笔写的时间估计都能追述到学校里写情书的时候……很多人也不会写书信,写了也不知道寄什么地方。

在这里给大家一个提示:信件一定要写明看守所所在的详细地址,备注好什么看守所,写清楚收件人的姓名,尤其注意要写清楚在押人员的仓号、犯号!小的看守所关押人数还好,大的看守所关押了几千人,谁会有那个闲工夫给你找一个叫XXX的人?

以上种种原因,造成在押人员家属和亲人能够沟通上的机率甚小,有的人从开始进去到最后出来都没有跟家属联系上一次……


(六)在押人员在里面生活费怎么花的?够不够用?多少够用?

答:现在的看守所管理都很规范了,绝大多数看守所的小卖部所采购的物品种类都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还是以广州市某看守所为例,首先看守内的物品,基本和外面市场上的价格差不多,没有因为垄断而乱涨价,其次看守所关押场所的特殊性质,里面的物品并不多,只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大鱼大肉、香烟美酒就别想了。所以基本上看守所规定的限额对绝大多数在押人员是够用的。

当然,笔者也是建议,如果有条件,还是给里面的在押人员多存一点生活费吧,他们花不花是一回事,卡上有没有是另外一回事…而且在押人员在里面条件非常艰苦,有的人没有亲属,相互帮忙下,在那个特殊的环境也许能收到非常好的效果~予人玫瑰,手留余香不是?

以上是笔者根据多年经验总结的一部分很多在押人员家属不懂、但又最着急想了解的看守所高墙内的情况。希望给到一些帮助。


本文作者介绍:

解读刑事辩护(1):嫌疑人在看守所会经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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