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7:34:2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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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疫情防控总体部署要求,东胜区看守所暂停在监管场所的律师会见嫌疑人工作。根据律师会见在押嫌疑人需在执法办案场所进行的原则,4月18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律师远程会见接待室正式运行。
接待室由分局监管大队派驻民警负责日常工作和管理,适用于远程会见的各类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在该接待室进行,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和律师业务正常开展的同时,可有效监督执法办案。接待室充分运用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先进智能化设备和服务执法办案的属性,是办案中心与监管大队业务融合的前移,实现“高墙”内外无缝衔接,有效减轻了监管大队的疫情防控压力。
东胜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成立运行以来,为保障嫌疑人投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主动与监管大队建立微信工作协作群,送押前方便沟通、送押中保障顺畅、送押后有效总结,将最新收押规定和收押范围及时传达给各办案部门,监管大队只需对接办案中心,极大提高了各环节的工作效率。
下一步,东胜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将继续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执法办案的末端和监管收押的前端,形成高密度“海绵组织”,实现办案部门与监管大队各项工作的完美衔接。(郝小龙)
公检法同堂培训 以共学促共识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同堂培训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2022年10月27日下午,东胜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东胜区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有关部门领导、干警参加了最高检举办的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视频培训会。
讲座以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有关问题为切入点,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网络赌博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实务中的难点问题展开,解读相关罪名的法律理解和适用,从不同角度研究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定罪量刑把握问题。
本次同堂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公检法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有利于解决实践中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各类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尺度、标准不一等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质效。下一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次同堂培训为起点,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联动衔接,统一司法理念,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来源:卓芝柱、段智丽
图片:秦娜
编辑:秦娜
校对:王瑞
审核: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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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
四大检察
刑事检察 民事检察 行政检察 公益诉讼
十大业务
普通犯罪检察 重大犯罪检察 职务犯罪检察
经济犯罪检察 刑事执行检察 民事检察
行政检察 公益诉讼检察 未成年人检察 控告申诉检察
★ “大律师与市民面对面”活动每月4日定期举行。
★ 首个“大律师与市民面对面”活动,2016年5月4日上午9:00至12:00在东胜区鄂尔多斯青铜器广场举行,届时将有15名大律师亲临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大律师走进基层”活动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4日8:00定期举行。
★ 首个“大律师走进基层”活动,2016年6月14日8:00同时在铜川镇、罕台镇和泊江海子镇司法所举行,欢迎广大群众参与。
东胜区司法局关于定期开展 “大律师与市民面对面”和“大律师走进基层”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我区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根据东胜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和全面建设品质东胜的工作目标,东胜区司法局将定期开展“大律师与市民面对面”和“大律师走进基层”活动,现将活动内容公告如下:
东胜区司法局局长杨志明同志将带领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团律师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难题。对活动现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开辟绿色通道,直接受理,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大律师与市民面对面”活动将于每月4日定期举行,于2016年5月-8月的4日上午9:00在东胜区鄂尔多斯青铜器广场举行,从9月份起每月4日上午9:00在东胜区司法局一楼法律服务中心举行。“大律师走进基层”活动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4日8:00在铜川镇、罕台镇和泊江海子镇司法所定期举行。
东胜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团名单如下:
★杨志明 男,汉族,农学士学位、法学本科、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现任东胜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团团长、法律援助中心第一主任、区司法局局长。专注法律学习和普及,喜好疑难案件分析和推理。先后获评鄂尔多斯十大杰出青年、东胜地区十佳市民和鄂尔多斯市五一劳动奖章,并于2012年受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表彰。
★巴那日苏,男,蒙古族,法律本科,现任内蒙古蒙南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期间被评为自治区“十佳青年律师”、鄂尔多斯市“十佳最具影响力的律师”等。巴那日苏多次参加中国法学会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组织的环境保护法律论坛、首席政府法律顾问培训、刑事辩护高峰论坛及公司法、房地产法、合同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等国家级培训及论坛。擅长刑事诉讼案件。
★王晓莺,女,汉族,民主同盟盟员,三级律师,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自治区律师协会理事、自治区未成年人权益委员会副主任、政协鄂尔多斯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鄂尔多斯仲裁委仲裁员。
专业从事经济合同诉讼、各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转让、公司治理、企业投融资、担保等业务。
★王慧,女,汉族,中共党员,法学本科,现任京蒙律师事务所主任。擅长领域:公司业务收购、并购、重组、煤炭、房地产建筑、投资等业务。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为近60余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其中以房地产、建筑、煤炭、投资公司为主。共代理刑事、民事、经济案件800余起,其中重特大案件5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高达几十亿元。
★陈永胜,男,汉族,内蒙古赫扬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在法院及政府法制部门工作多年,现任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内蒙古律师协会理事,内蒙古律协民商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市长法律顾问,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曾被评为全市优秀律师,鄂尔多斯市第二届十佳律师,并被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
★武海军,男,汉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会计师,现任内蒙古晴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具有法律、会计双学历,曾在鄂绒集团从事财务工作6年,在东胜区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10年,具有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和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赵志杰,男,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内蒙古司法学校法律专业,现为内蒙古义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在法院及政府法制部门工作多年,现任东胜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鄂尔多斯仲裁委仲裁员,擅长处理侵权、合同、房地产、公司股权、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
★张利东,男,汉族,法律本科,三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兼任业务一部部长,并兼任鄂尔多斯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教师。2000年至今执业15年以来,业务涉及诉讼和非诉讼多个领域。近年来,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民事案件,取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2008年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为张利东律师荣记三等功。
★张忠良,男,汉族,内蒙古大学民商法硕士结业,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内蒙古义盟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东胜区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北京人大立法学会会员。在国务院法制办网发表《规范性文件界定的初步研究》、《地方立法机制初步研究》。在《法制建设》杂志上发表《论民事证据诉前保全制度的完善规范性文件界定的初步研究》。
★郝贵梅,女,汉族,中共党员,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和金融纠纷案件,熟悉并精通企业投、融资、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等非诉讼业务。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先进个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全市“好律师讲好故事”演讲比赛中获“三等奖”。
★李利平,女,汉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二级律师,现任内蒙古赫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内蒙古律师协会女律师专业委员会委员,内蒙古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2年被内蒙古司法厅党委评为自治区优秀律师党员。
★段普复,法律硕士,京蒙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主要从事民商事案件的代理,在非诉法律服务领域中对建设工程的管理与风险控制、公司并购、股权转让、商务合同的风险控制尤为擅长,先后担任4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周子源,男,汉族,法律本科,硕士学位,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从200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10年的时间,共办理各类案件数百起。业务专长为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类业务、建筑工程纠纷及刑事辩护。
★邬飞,男,汉族,法律本科,现任内蒙古蒙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2010年被东胜区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工作者”,2010年内蒙古蒙南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11被内蒙古司法厅评为“全区优秀党员律师”,2013年被中共东胜区委员会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擅长房地产、民事等领域的经济案件。
★张亿军,男,汉族,法律本科。现任内蒙古蒙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是东胜区委讲师团和东胜区党校“法学专家讲师组”主要法学讲师成员,是东胜区法律援助中心和东胜区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特邀专家律师,是鄂尔多斯市电视台和交通文体广播电台资深专家点评律师。擅长代理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矿产资源等类案件。
★郭永胜,男,汉族,法律本科,现任东胜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团副团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2009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 评为“鄂尔多斯市第二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先进个人,2011年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志愿者及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2012年11月份,任东胜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委员。
东胜法援 金牌品质
法律援助维护百姓权益 慈爱之心撑起弱者蓝天
法律顾问团职责:
1.为东胜区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进行风险评估。
2.为东胜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部门的疑难法律问题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公民个人申请,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4.参与东胜区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完善案卷。
5.义务参加每月4日“大律师与市民面对面”活动,为市民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6.每季度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大律师走进基层”活动,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东胜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以全新的面貌竭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服务宗旨: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
服务理念:广施仁爱 疾呼民怨
视贫无歧 助弱有诚
服务承诺:案件受理最简化
受援范围最大化
办案质量最优化
诉讼结果最佳化
法律援助范围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法律援助的范围是:
第一、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第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三、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2016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均下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的覆盖人群逐步扩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逐步把有关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切实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履行好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目前鄂尔多斯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也即将出台,届时,东胜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会与时俱进,及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正真实现应援尽援的法律援助的工作目标。
编辑:冯小云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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