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23:10:03来源:法律常识
雨后的空气中夹着一丝凉意,广东一夜入了秋,下班回家路上夜色变得阑珊,路灯也很亮。路上的行人很少,人们都撑着伞,匆匆忙忙的走着。
挤进了地铁,今天地铁的人格外的多呀,人群也变得密集。自助买票时,隔壁的一个小哥哥引起了我的注意,哎呀!是个长相很干净的男生,一身黑色的衣服,一双擦得发亮的皮鞋手里还提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戴着一个小眼镜,看起来很斯文怪让人喜欢的。
他买完票转身就走了,可能是看入了迷,他转身时候看了我一眼我们对视了,我的车票掉在了地上我赶紧低下头,俯身去拿我的车票。心里早已经是小鹿乱撞。
我挤出人群,坐了电梯,地铁刚来我就被人挤了进去。可能是我们真的很有缘分,小角落里我看到了一张工牌,“某某律师所 李某某”这不是我梦寐以求的工作吗?我抬头看了看,是他,是刚刚那个男生。我的脸瞬间红了起来。刚准备开口要微信时,下车铃声响起。他下车了,我下意识跑了出去,却没有发现他的身影。
我回去跟闺蜜讲了这件事情,她说她有办法找的到他,她在中法绑里面搜寻他的名字,果然找到了。我看着中法邦里他的案例介绍,越看越是喜欢。
后来历尽千辛万苦我终于找到了他的联系方式,长得好看还那么优秀的人,我可要努力去追求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