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0:43:19来源:法律常识
云 南 省 楚 雄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云2301强清2号之一
本院于2021年10月8日裁定受理王振芹申请楚雄百草堂中药材交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0月15日指定云南精益律师事务所组成楚雄百草堂中药材交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2022年3月17日,清算组申请终结楚雄百草堂中药材交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于2022年4月5日裁定终结楚雄百草堂中药材交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