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9:12:48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都是普通老百姓,除非万不得已谁愿意打官司啊!不说诉讼费用和找律师,就是反反复复和被告对质,找证据和证人等一系列事情,就可以让你忙乎不止,自己手头上的事情基本上不要做了,真是既费财力又耗精力,会川法庭这次帮我们要到了拖欠我们9人13万多元的工资,让我们真的很感激。”这些话,是出自会川人民法庭案件当事人李某某之口,他代表其他9名农民工由衷感谢会川人民法庭的法官为他们讨回了血汗钱,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2021年3月份,李某等9名农民工将某某公司和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给付拖欠四年的劳务工资共计13万余元。案件到手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被告,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没有雇佣这9名农民工,双方之间也没有任何协议、合同,表示不会来应诉。而被告张某陈述自己虽然拖欠了9名农民工的工资,但因该公司尚欠他工程款,目前未结算支付,其没能力给付农民工工资。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方面的意见后,多次向案件当事人了解情况,向该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最终该公司负责人终于承认他们确实还欠部分工程款未付,但这9名农民工多次信访、投诉,对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才不愿解决。由于双方实事陈述基本一致,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说服和沟通下,最终该公司和张某当场核对了欠工程款的数额,且同意当场支付下欠工程款13万余元,至此9名农民工拖欠四年的工资全部及时支付到位。
承办法官石小平说:一份薪水,承载的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支撑的是一个家庭的未来,对农民工来讲,这份微薄的收入可能是养家费、治病钱,也可能是所有生活的来源。因此我们要用百分百的真心真情去对待,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和使命意识,在队伍教育整顿中,把“为民之心、亲民之举、爱民之风、利民之能”的理想信念付诸于“司法为民”的整个过程中,切实做到“案结事了”,让司法更好地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来源:渭源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