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法院,26岁女护在副院长家楼顶身亡

时间:2022-11-05 13:23:08来源:法律常识

4月30日消息,在延期58天后,4月30日上午,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在安徽省郎溪县人民法院开庭。案件经约三个小时审理结束,原告当庭表示不接受调解,案件未当庭宣判。

“女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自杀”案开庭,原告:不接受调解

根据郎溪县人民法院2月26日发布的开庭公告消息显示,该案件的原告是邓福兵和张清芳,被告是陈某以及郎溪县人民医院。该案是此前颇受舆论关注的郎溪#女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死亡#的相关案件,原告是自杀护士邓某的父母,被告陈某是郎溪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邓某生前是该医院护士。

“女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自杀”案开庭,原告:不接受调解“女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自杀”案开庭,原告:不接受调解

2020年10月,安徽省郎溪县一名医院护士被发现死在医院副院长陈某家所在楼的楼顶上,警方经调查排除他杀,认定为自杀。护士家人提供的她与副院长陈某的短信聊天记录显示,护士曾为副院长流产,而副院长已婚并有孩子。2020年11月16日,郎溪县卫健委通报称,涉事副院长陈某已被免职,其涉嫌违纪问题县纪委监委已立案调查。

2021年4月30日早,邓福兵在郎溪县人民法院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0余万元。“我们现在的想法就是为我女儿报仇申冤,至于赔偿多少不是很重要,人都没有了,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来。”

此前报道 安徽一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死亡,医院:涉事副院长免职

安徽宣城郎溪县人民医院护士邓玲(化名)在副院长陈某家楼顶死亡一事引发广泛关注。2020年11月16日下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从郎溪县卫健委了解到,涉事副院长陈某已被免职。郎溪县卫健委:事发第二天陈某就被暂停职务,此后经研究决定,陈某被免去副院长职务,目前郎溪县纪检委已介入调查。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死者的表弟邓先生称,10月14日,其表姐邓琳琳(化名)在郎溪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陈某家单元楼的楼顶上死亡。他介绍,其表姐死前曾留下一份遗书,其中写道:“我这次真的扛不下来了,对不起妈妈,从打胎那段时间里,陈(某)他无数次的欺骗我……我太爱他,也太恨他了。”邓先生透露,邓琳琳手机的通讯记录和短信均被删除。

郎溪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专家介绍显示,陈某系该院五官科主治医师,担任副院长一职。2002年毕业于皖南医学院临床专业,擅长耳鼻喉科常见病、疑难病诊治。

前述报道称,邓先生介绍,事发当天,邓琳琳曾告知父母其去上班了。经当地公安恢复手机数据显示,当天7时许,她曾向医院请假。“在街上转了几圈后,来到该副院长陈某家的楼顶。一天都没下来。”此外,邓先生提供一份南京脑科医院诊断书显示,2019年10月,邓琳琳因谈恋爱、流产,感觉上当受骗、被语言攻击,情绪低落,被诊断为“抑郁状态”。该份诊断书就诊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

前述报道还称,父亲邓先生称,其女儿死亡原因,经法医鉴定排除他杀。但他们认为,邓琳琳的死存在可疑之处。目前,当地警方认为排除刑事案件,已结案。

(原标题:安徽女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自杀案原告不接受调解,未当庭宣判)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澎湃新闻 大皖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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