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0:22:03来源:法律常识
《民法典》实施以来,对生活中与房子息息相关的事情进行了一些新的规定,让人民在住这方面得到更好的保障:
一.关于房屋租赁:
1.房东突然卖房,租户可要赔偿;
2.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
3.转租房屋设6个月异议时间;
4.租房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5.近亲属购买权优于租房人购买权。
二.关于房屋买卖:
1.购买二手房产,需注意居住权;
2.有抵押的房产,不解押可过户;
3.通过中介看房,应付中介佣金;
4.卖方原因无法过户,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5.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归业主享有;
6.未经授权,给孩子买房,可以;
7.未经同意,替孩子卖房,不行;
8.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属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
三.关于房屋产权、继承权:
1.70年产权住宅,届满自动续期;
2.丈夫给第三者买房,妻子有权追回;
3.城镇户口子女,能继承农村父母房子;
4.胎儿有继承权,遗产分割保留份额;
5.出嫁的女儿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
更多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大家可继续留言,涉及隐私可关注后私信。#法律咨询 #婚姻 #家事 #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继承权 #起诉 #诉讼 #继承 #死亡证明 #房产 #财产 #房屋 #租赁 #房屋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