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1:20:16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记者 杜恩湖 徐语杨 李雨心 闫雯雯 吴德玉
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网友“秦岭二月”迅速转发:#吴亦凡被批捕# 罪有应得,大快人心! 2018年,因“秦岭二月”在网络上“爆料”吴亦凡“选妃”,吴亦凡委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将“秦岭二月”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秦岭二月”公开致歉并赔付72800元。据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在吴亦凡被批捕后,由几个“败诉者”组成的社交群,对此事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大家讨论的焦点是:现在吴亦凡被批捕了,当初我们因侵犯名誉权赔给吴亦凡的钱能不能拿回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几位正在准备集体维权的“败诉者”以及与之相关的几位律师。
在吴亦凡被刑拘时,网络上就开始流传一份“吴亦凡全部12次胜诉”的表格,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其中部分案件当事人,他们因为不同原因被吴亦凡起诉,也确实都败诉了,有的至今还在偿还债务。目前,几名“败诉者”正准备集体维权,试图追讨回当初赔偿的钱。
而引爆这个话题的,来自前段时间被网络热议的网友“66哥”(下称王某)。2016年,网络爆出吴亦凡“小G娜”事件,王某在社交平台搭建与吴亦凡情史相关的话题,被吴亦凡以侵犯名誉权告上法庭。王某败诉被判赔偿36500元给吴亦凡。
7月31日吴亦凡涉强奸被刑拘后,王某曾在网络发声询问:当年赔给吴亦凡的钱能否拿回?迅速引起了网络热议。以及一众微博大V的声援。当年代理吴亦凡名誉权一案的星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晓磊也主动找到了王某,向他捐助了1万元,留言“好好生活”。封面新闻记者就此事试图联系王某,截至本文发稿联系未果。
而朱晓磊律师则向封面新闻回复,网传的12例吴亦凡胜诉民事案例并非全由星权律所代理,其中由朱晓磊律师出庭代理的仅有2例。
8月2日,一篇讲述“2017年吴亦凡名誉权案”被告经历的文章在网上流传开来。当事人王某当年因对吴亦凡发表了不当言论而被其团队起诉,王某败诉后只能艰难打工,支付名誉赔偿款。
事情发生在2016年6月,某微博话题主持人发布诸多针对吴亦凡侵权言论,吴亦凡第一时间委托北京某律所调查取证,于2016年6月22日将该微博用户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索赔人民币22万元,2017年1月,海淀区法院针对该案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构成对吴亦凡名誉权的侵犯。最终,法院判令王某向吴亦凡公开致歉持续15日,并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权成本等合计3.65万元。
为了支付这笔赔款,王某只能外出打工,断断续续几年才还完。 小伙时隔5年后发博称,“当时迫于资本压力,道歉赔偿不了了之”。如今旧案被重提,王某得到众多网友的力挺。“告回来,你没冤枉他!”
在得知了王某的情况之下,朱晓磊联系到了王某,表明愿意以个人名义退回当时的律师费。王某拒绝了两次,并向他咨询了这个案件是否能够再审。王某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开表示,如果这笔钱能追回的话,他不希望是由朱晓磊来支付。“朱律师也一再表示是他自己名义的捐助!后来达成共识!”王某同时也表示将保留申诉这个案子的权利。
王某晒出了朱晓磊给他打款人民币1万元的截图,下面的留言写着“好好生活”。
另外,还有一名曾经被吴亦凡告上法庭的网友“念寒娱评”也发布了一条公开的声明。在声明中透露,他曾经因为发布隐射吴亦凡吸毒的文章被对方起诉,后来二审败诉,公开道歉并赔偿六万多元。朱晓磊尽管是吴亦凡该起名誉权案件的代理律师,但是仍旧向该名网友提供了帮助,不仅建议原告减免了他一万元的赔偿金,还在2020年3月以个人名义资助了他5000元人民币。
封面新闻记者在朱晓磊的联系下,找到了这个名叫吴强的网友。该网友告诉记者,他是在3年前与吴某的官司败诉之后,通过微博私信主动联系上朱律师的:“当时我把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告诉了朱律师,表示实在无力承担六万多元的赔偿款。后来,朱律师无条件选择信任我,跟原告沟通后决定减免一万块钱。减免一万后,我希望能够争取到少赔或免赔。朱律师跟我说已经尽最大努力跟吴亦凡那边沟通,但最低限度也仅限于此。让我感动的是,他以个人名义资助了我五千块钱,帮助我渡过难关。”
在吴强贴出的图片之中,显示朱晓磊减免费用以及捐助都是发生在2019-2020年间,与最近的事件发酵无关。
朱晓磊律师退钱的消息传出之后,根据网友爆料,此前共有十二位网友被吴亦凡起诉侵犯名誉权,这十二起案件的代理律师全部都是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的朱晓磊来担任的,并且吴亦凡这十二次诉讼全部都是胜诉。一时间,引发各方关注,关于朱晓磊的各种说法也甚嚣尘上。
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了朱晓磊律师。朱晓磊表示,作为星权律所,为吴亦凡打胜的官司都是民事案件,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地位都是平等的,关键是重事实,讲证据,法官审理也是看证据。朱律师特别澄清了两点,其一,星权并非吴亦凡涉嫌强奸案的刑事辩护律师;其二,网传的12例吴亦凡胜诉民事案例也非全部都由星权律所代理,其中由朱律师出庭代理的仅有2例。当时星权律所接受原告委托打名誉权官司,被告的选择是由原告确定的,而非由代理律师决定。代理律师在法律框架内为委托人主张权利,这本就是律师的职责所在。当时,被告公开发布诸多极其负面的言论,在法庭上却拿不出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法院判决被告败诉也不无道理。
实际上,除了朱晓磊出庭胜诉的案件之外,星权律师事务所还有其他律师也曾经代理过吴某起诉网友的案件。封面新闻记者又联系到了另一起被吴亦凡起诉的当事人“秦岭二月”(微博名),他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自己被吴亦凡状告侵犯名誉权,需赔偿72800元。因经济能力有限一直拖欠,遂被限制高消费,目前依然在偿还债务中。
据“秦岭二月”自述,自己是一名普通企业在职人员。2018年11月11日,“秦岭二月”在自己的粉丝群看见聊天截图,称吴亦凡从演唱会里挑选了不少女生参加聚会,经纪人分批发短信让她们去酒店。其聊天记录有提到“我室友当时被叫去了,手机都被没收了”、“公开选妃的明星,他应该是第一人”等内容。
“秦岭二月”随即发布一条微博,“爆料”吴亦凡“选妃”,并且附上了群里聊天截屏,但聊天截屏被设置为“仅专属会员可见”,普通微博用户仅能看见微博文案。11月13日,吴亦凡工作室发布声明澄清谣言,“秦岭二月”随后删除了微博。
不多久,吴亦凡委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将“秦岭二月”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秦岭二月”公开致歉并赔付72800元。
“秦岭二月”向记者表示,自己由于身背其他债务,此案的7万多元让他无力承担,只能一直拖欠,最终被列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一直到现在,“秦岭二月”每月工资都还在持续偿还赔付金额。
在吴亦凡被刑拘后,很多网友以及曾经的“败诉者”联系他,想一起维权,他被拉进一个微信群,目前里面已经有4名维权者。
“我们已经咨询了律师,但目前还没有签订委托合同,也没有提交立案手续。”“秦岭二月”谈道,他感觉能做的只是维权,或许可以申请再审或者抗诉,要求撤销原来的错误判决,追回之前被判罚的钱款。
“但对于事情的结果,我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他说道。
通过“秦岭二月”,记者了解到不少准备维权的“败诉者”都找到北京天平(长沙)律师事务所刘京成律师,希望他能为大家集体维权。
记者联系到刘京成律师,他表示目前已经收到2-3位之前被吴亦凡状告过的当事人要求维权的需求。对于是否真的能追回之前赔偿的钱,刘京成表示:因为当事人描述的各自案情不同,有的是因为说吴亦凡“涉毒”,有的是因为说他“选妃”。关于“毒品”一事还没有后续的公安通报,无法说明吴亦凡存在涉毒、用新型毒品诱奸女生或协助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就谈不上新事实新证据。
但关于吴亦凡“选妃”的类似情节,综合警方通报以及网上陆续站出来“发声”的女生的说法,或许可以作为申请法院再审或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新证据,来纠正之前的判决。所以还是有一定希望的。
同时,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超也认为,再审需要有新的证据材料。“现在只能等公安机关,将这个案子侦查终结,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一些事实作出重新认定之后,如果有可以重新对原案作出认定的证据,我们可以依该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原审判决有误的话,赔偿款是可以依法取回的。”
律师王鹏超也建议,倘若当年败诉的网友想要提起再审,可以向专业的律师求助。“你要相信,法律是不会打折扣的,不论是普通人还是明星,在法律面前是一律平等的。”
同时,律师王鹏超也提醒到,在网上散播谣言根据具体情节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比如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达到法定情节的是可能构成诽谤罪的。
“所以,我们应该在法律和道德的限度范围内发表言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事实,依法发表言论,凡事多将心比心,不伤害他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遵守法律,也要遵守社会主义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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