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3:54:23来源:法律常识
几个人一起去打架,但实际动手的却只有一人,这样还算是聚众斗殴吗?如果只是劝架却被打伤该由谁来赔偿?接下来华律邀请刘纪伟律师为您解答。
多人去打架,但只有一人动手,视具体情况,若是情节满足聚众斗殴的构成要件,属于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二)客观要件
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殴打。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
(三)主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集中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首要分子,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其他积极参加者,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劝架者被打架者打伤的,由打伤劝架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打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给予打架者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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