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4:35:09来源:法律常识
贷款合同在我们的移动支付生活中很常见,相关业务可以在手机上随时办理。涉外贷款合同涉及的问题很多,那么涉外贷款合同纠纷的规定是什么呢?徐宝同涉外律师团队根据处理涉外合同纠纷的经验,并从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一、涉外合同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四部分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对涉外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协议管辖权没有特别约定。因此,中国法院将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关于国内民事诉讼当事人协议管辖权的规定来判断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法院管辖权是否有效。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的住所。合同履行的地点。合同签订的地点。原告的住所。标的物所在地和其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等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规定。
如果上述五个地点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当事人可以同意选择外国法院的管辖权。当事人选择境外法院的,中国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规定,主要见于《民事诉讼法》第四部分和《民事诉讼法》第一部分第二章关于涉外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中国法律对涉外合同诉讼的法律管辖规则如下:
1.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的,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2.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住所,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签订。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的所在地。它可用于扣押财产的所在地。侵权行为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如何解决涉外合同纠纷。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于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当事人不选择涉外合同的,适用与合同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有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利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业合同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涉外民事或商业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和程序法。
因此,选择适用法律和协议的管辖法院作为涉外合同当事人的协议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行为,其效力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判断。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条款的效力,应当根据法院的地方法律作出判决,与准依法所属国家的法律规定无关。此外,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涉外合同或涉外财产权利纠纷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问题,仍应坚持书面形式和实际联系原则。
三、涉外合同裁涉外合同纠纷。
涉外合同条款规定争议仲裁机构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根据中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271条还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仲裁机构是指外国仲裁机构和外国临时仲裁。因此,涉外合同可以约定中国或境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徐宝同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代替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疑难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及涉外律师经验。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