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10:10:09来源:法律常识
“感谢调解员为我们化解了纠纷,拿回了赔偿金”,岗李店乡杨棚村村民李某走出调解室时连声谢道。
2022年1月17日晚8点,息县岗李店乡杨棚村村民李某的丈夫方某学从首集镇赶回家途中,在京广106国道936公里岗李店杨棚村路段,被息县岗李店乡彭小庄村村民王某强驾驶电动车撞倒,导致方某学左侧胫排骨骨折、左侧胫前肌腱断裂、颅脑损伤、右侧顶部头皮下血肿,当晚连夜送往信阳市楚城医院住院治疗,在左侧小腿受伤处加装了固定钢板。该交通事故于2021年1月25日由息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于王某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
但是,在方某学住院及治疗期间,王某强从未到医院探望,也没有垫付任何医疗费用及给付赔偿金。方某学的妻子李某多次与对方交涉,双方针对赔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日益增多的住院花费以及后期的复健费用让李某产生了巨大压力,看着病床上的丈夫,李某无奈之下于2月8日到岗李店司法所申请由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员受理申请后,当即对情绪激动的李某进行安抚,并承诺一定会积极化解此事。了解该事件前因后果,调解员收集了方某学住院后的诊断证明书、医药费票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明材料,并依据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条例与案例,结合实际情况,与李某共同初步预算了赔偿金额。
2月9日上午,调解员李鹏洋、李辉先与王某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联系,了解到王某强一家已搬到岗李店乡街村(街区)居住,取得王某强一方的联系方式后,调解员立即动身赶往进行调解。然而,王某强已于2月初前往浙江省务工,针对这起交通事故涉及到的赔偿问题由其父亲代为全权处理。
在调解现场,王某强的父亲情绪较为激动,一直表示仅仅是电动车碰了一下,怎么可能有那么严重,要是赔钱就经由法院判决,不能对方张口就来。针对这一情况,调解员将方某学的住院诊断证明、医疗花费票据等材料拿给其查看,同时向其出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方某学手术过程中的录像视频,从法理人情多个角度对其进行劝诫。
王某强的父亲情绪缓和后向调解员吐露了心声,他表示自己家有两个儿子目前都到了适婚年龄,家庭条件不好,自己手部还有残疾,发生了这样不幸的交通事故他也不想逃避责任,但是方某学一方之前到家中索要赔偿,要价过高,实在是无力承担,想到这些压力才导致情绪激动。调解员了解到事实情况后,进一步向其解释,除去方某学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外,还需对其赔偿后续所产生的康健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这些费用的金额都在法律规定的合理区间,经过长达2个小时的耐心劝说,王某强父亲同意一次性赔偿到位。
2月10日上午,调解员前往方某学家中,再次就赔偿金额与方某学一方进行商定。经过综合考量,方某学夫妻二人达成一致意见:由王进一方一次性支付现金人民币捌万元整作为赔偿金,其中包含医疗花费、康健费、误工费及营养费。
经调解员与王某强父亲二次沟通,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场付清了赔偿钱款,双方不再因此交通事故产生任何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