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6:28:25来源:法律常识
上期我们了解到,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辩护律师通过证伪发现案件真相的重要性。“疑罪从无、疑罪从轻”,律师该如何做到合理怀疑,鉴别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内容真伪?
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出示的所有的有罪指控证据材料(已知事实),进行质疑,以期鉴别其内容的真伪。近年来,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中确立了“合理怀疑”的证据制度。据说,这项制度是国外司法制度中比较科学、公正的一项证据制度。其实,“合理怀疑”的证据制度在我国古代的司法活动中,早有所闻。“疑罪从无、疑罪从轻”就是“合理怀疑”证据制度的渊源。
我曾担任“党XX(本文采用化名)故意杀人案”一审、二审的辩护律师,在本案一审庭审质证及法庭辩护中,针对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向法庭提供的证据材料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进行了证伪质疑。
1997年1月15日凌晨5时48分,巡警大队一民警骑边三轮摩托车巡逻返回公安分局途中,发现一中年男子站在单车旁,扶正货架上一袋东西,上前询问:驮什么东西?中年男子回答:一袋牛肉。
巡警见中年男子神色紧张,说话结巴,便停下摩托车进一步盘问。中年男子见状,丢下单车货架上的包裹,骑上单车逃跑。巡警骑车紧追,将中年男子抓获,连同包裹一同带回公安分局审查,打开包裹,发现里面竟然是一具裸体女尸,被抓获的男子名叫党XX。
“……1997年1月15日清晨,早起出来检废品时,一出楼梯口下面,发现栏杆围墙南边,有一袋无人看管的编织袋,感觉像肉类一样软的内装物品,于是,准备叫一辆出租车把纺织袋运到市场去卖掉。在附近看见一辆停放的自行车没有锁。
于是,纺织袋放在自行车货架上,就推起自行车往市场南面方向走,这时从后面来了一位骑边三轮摩托车的人,问我里面是不是肉,我当时的确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没有立即回答他的提问。正这时,他骑着摩托车往前走时,扶在自行车后面货架上纺织袋上面的手一松,把我的自行车弄倒了,我重新把单车放好,把纺织袋放在后货架上。
这时,我看见刚刚和我说着玩的这个人掉摩托车朝我开过来,心里一惊,这自行车和纺织袋都来路不明,可能招来麻烦。我丢下纺织袋,骑上自行车就走。这个人开摩托车追上来了,我又把自行车扔下就跑,没有跑多远,这时这个人把身份亮明,他说他是公安分局刑侦队的,我一听就站住了,我被抓到送到公安分局后,用两副手铐将我铐在小房子的铁门的铁杆上……”。
被告人党XX是否说了实话?侦查人员又提出了哪些最新证据?
请关注下期:侦查人员推理发现的案件主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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